2017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庄河校区)招聘公告
2017-06-02来源: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是2000年7月经辽宁省教育厅批准成立,2003年12月教育部首批确认,由辽宁师范大学按新机制和新模式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院(独立学院)。

学院设有法学、文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共5个学科门类,现已开设13个本科专业:新闻学、法学、汉语言文学、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英语、日语、旅游管理、会计学、图书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视觉传达设计(艺术类专业)、环境设计(艺术类专业)。

学院坐落于美丽的滨海历史文化名城—大连庄河市,风景秀丽、气候温和,岛屿众多、群山环抱。校区临海而建,面对黄海,景色宜人,交通便捷。校园内教学设施完备,生活设施齐全。

根据学院的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事宜如下:

一 、招聘基本条件

首要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尊重他人。

3.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事业心和奉献精神。

4.具有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意识。

5.身心健康,性格开朗。

6.就读和工作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及以上处分。

专任教师岗位基本条件

1.统招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本科与研究生所学专业一致或相关。

3.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就读期间学习成绩优良。

4.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高校从教经历并具有高级职称者年龄不超过63周岁。

5.男性,中共党员,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者优先。

辅导员岗位基本条件

1.统招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所学专业与我院开设的专业相关或为思想政治教育相关专业。

3.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

4.就读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学习成绩优良。

5.男性,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者优先。

行政岗位基本条件

1.统招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高校相关工作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3.男性,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者优先。

二、招聘数量及具体要求

1.专任教师岗位49人(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2.辅导员岗位6人(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3.行政岗位14人(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薪资待遇

1.学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

2.聘用人员享受带薪寒暑假及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期。

3.学院提供单身教职工宿舍。

4.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者入职后即兑现相应的薪资待遇。

5.具有博士学位的聘用人员,入职后即享受副教授薪资待遇,高级职称待遇优厚。

四、应聘方式

1.网上报名:应聘者下载并填写应聘报名表(见附件2)和以下材料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邮箱:lshhrs@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岗位,电子版材料:姓名-材料名称)。

(1)各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认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一份(可到学信网自行下载);

(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各一份;

(3)身份证扫描件一份;

(4)有工作经验的可附职称证、教师资格证等扫描件。

2.初审:学院根据报名表及相关材料进行初审,确定符合应聘岗位要求后通知本人进行考核。

3.复审:参加面试时须携带电子版材料的全部原件、复印件。

4.考核通过且公示无异议后,人事处将通知应聘者办理入职手续。

附件1:招聘人员信息表

附件2::应聘报名表

五、联系方式

地 址:大连市庄河市前程大街117号

联 系 人:张波

联系电话:024-31679613(沈阳校区)

024-31679606(沈阳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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