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及省公务员局对我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的安排,报考汕头市职位的考生异地交流至汕尾市进行面试,现就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面试对象为经资格审核合格(报考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须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见附件1)。
二、面试时间面试定于2017年6月5日至9日进行(各职位面试时间安排见附件1),每天上午8:30开始,下午14:30开始。
三、面试地点汕尾市技工学校(汕尾市城区海汕公路汕尾粤运汽车总站斜对面,详见附件2)。
四、面试方式实行结构化面试,每位考生回答4道题,面试时间20分钟。
五、注意事项
1.考生须根据面试时间安排,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提前到达面试考场的考生候考室报到。上午面试的考生须于当天上午7:45分前、下午面试的考生须于当天下午13:45分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未能按时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2.面试考生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并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面试考生须知》见附件3。《考生面试流程图》见附件4。建议考生提前熟悉考场,预留足够时间,避免错过面试时间,造成遗憾。
3.考生要服从面试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按照《 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4.参加面试考生要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安排好交通及食宿,保管好面试所需重要证件,注意安全。温馨提示详见附件5。
附件:
3.面试考生须知
4.考生面试流程图
5.温馨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