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名单公示
2017-06-01来源:西南大学

一、公示名单

西南大学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名单

二、意见受理期限

2017年6月1日—6月10日

三、反映情况的基本要求

(一) 如果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高校专项计划报名条件,请以邮件的方式向招生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反映。

(二) 反映人要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

四、意见受理单位

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

电 话:023-68367777, 023-68362513

电子邮箱:zs2006@swu.edu.cn

西南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电子邮箱:zsksjd@swu.edu.cn

五、相关说明

(一) 后续各省招办如有调整,将根据其调整审核结论实时更新此名单,请考生自行查询。

(二) 西南大学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分省计划见下表。

名单

注:最终分省计划以各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三) 由于我校给高校专项计划设定的专业较多,无法全部做进各省的志愿填报系统,故合格考生在相应批次中填报我校时供选择的专业不一定齐全,如无符合的专业,请任意填报一个专业志愿即可,最终专业的安排以此公示名单中的专业及顺序为准。

西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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