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地质职工大学2017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2017-05-27来源:阳光高考

学校名称:河北地质职工大学

办学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西路901号

学校代码:50139

颁发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学习形式:全日制,学制三年

河北地质职工大学成立于1979年,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独立建制公办专科层次高校,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纳入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系列。学校集近四十年成功办学经验,为社会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学校连续十四年被河北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9%以上,用人单位对学生的满意度达到96%以上。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由河北地质职工大学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一、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本省的招生政策,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对相关专业要求执行;

3、对于进档考生,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第一志愿不能满足的,依次考虑后续专业志愿;当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录取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没有满额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进行退档处理;

4、艺术类考生在文化成绩达到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艺术类专业分数相同的进档考生,按照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分数和文化成绩总分都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体育类考生在文化成绩达到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体育类专业分数相同的进档考生,按照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分数和文化成绩总分都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对于非艺术类、非体育类相同分数进档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对享受加分或降分投档照顾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及本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8、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各专业在校期间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9、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二、收费标准:学费:5000元/学年,住宿费:500元/学年

三、资助政策:(1)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8000元/年/生;(2)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5000元/年/生;(3)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生均3000元/年;(4)校级奖学金:奖励标准一等奖学金600元/年/生,二等奖学金400元/年/生,三等奖学金200元/年/生。

学校地址:石家庄市中山西路901号 邮政编码:050081

联系电话:0311-83605154 83633725 传真:0311-83633725

学校网址:http://www.dkyaol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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