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大连中山区选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2017-05-27来源:

根据《大连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结合中山区实际,经研究拟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具体事宜如下:

一、选聘人数

本次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41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身体健康,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

4.市内四区常住户口,能熟练使用计算机;

5.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考生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报名

1.信息发布。选聘信息在中山区政府网站(http://www.dlzs.gov.cn/)公开发布,同时在各街道社区进行公开张贴。

2.报名及资格审查。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二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复印件要求全部为a4纸,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各一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学历、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报名登记表于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一份)。

中山区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报名时间。2017年6月1日—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4.报名地点。中山区五五路99-1 桂林街道望海中心社区一楼大厅。

5.报名要求。报名要形成竞争比例,当选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没有达到1:3竞争比例时,按比例缩减选聘计划人数。

报名采取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选聘资格,并将作假信息纳入个人诚信体系。

四、考试

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与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主、客观题各占50%比例。

笔试时间:2017年6月10日 上午 9:00-11:00

成绩发布: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区政府网站(http://www.dlzs.gov.cn/)公开发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作为面试入围条件。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

面试参照大连市公开选聘人员面试实施的有关规定执行。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选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时,均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2017年6月17日 8:00-16:00

成绩发布: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区政府网站(http://www.dlzs.gov.cn/)公开发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作为选聘入围条件。

3.加分政策

具有中山区户籍的考生,笔试成绩加2分。

4.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计算,其权重为5:5,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作为录取条件。

5.考试要求

报名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本人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参加笔试的人员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开考场。笔试开始15分钟后、面试开始后,迟到考生不允许进入考场。未按时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核和体检

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

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经考核合格的人选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选聘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选聘

经考核和体检确定的拟选聘人员名单将在中山区政府网站(http://www.dlzs.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由区民政局安排到各社区工作,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期间只享受基本生活补贴。试用期满合格者,按《大连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规定办理手续;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付给三个月基本生活补贴后,取消聘用资格。空缺指标从本次考试中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办理派遣手续后再办理相关选聘手续;在职的报考人员,在办理选聘手续时,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相关证明,未办理相关手续和证明的,一切后果自负。

七、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工作,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条件标准、工作程序进行。严格考试纪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自觉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公开选聘实施过程中,对存在违法、违纪问题的有关人员,将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八、咨询电话:82804095

中山区民政局

2017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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