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17-05-25来源: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连人社事招公告核[2017]45号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员队伍,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专业岗位。

(二)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工作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含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同等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

(五)具备《岗位表》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

(六)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类别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7版)。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 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 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 有协议明确2017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17年5月30日—2017年6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正常报名)。以报名表邮件发送成功时间为准,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填写《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连同应聘岗位所需有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lygcg416@126.com,标题为:“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请以规范格式发送电子邮件和填写报名信息。邮件接收成功后将于两天之内回复确认。

联系方式:林淘淘 0518-85503329 ,15251217986;周少娟 0518-85503329, 13961387912。

(三)报名材料

1.《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一份(附件2);

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

3.近期同底免冠2吋彩色照片2张;

4.各层次学历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

5.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6.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或证书。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考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上述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考试资格。应聘人员报名经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五)开考比例

各岗位开考比例均为1:3,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核减或核销招聘岗位数(相关信息将在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网站上公布)。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由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主要评测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管理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成绩出现并列,组织加试,方式另定。体检由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组织,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结束后,由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招聘单位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通讯正常,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原则上不保留其聘用资格。

(四)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

九、纪律、监督

连云港市纪委(监察局)驻市城管局纪检组(监察室)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0518-85838932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

2017年5月22日

附件:

1.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2.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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