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5-24来源:阳光高考

为保证我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落实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全称: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国标代码:13566

五、学院是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陕西省首批省级示范高职院校。有临渭、高新两个校区,校区占地面积1050亩,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3000余人。

学院依托铁路行业办学、突出铁路特色育人,以交通运输类和土木工程类专业为主干,培养铁路、公路、城轨等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设有铁道工程系、轨道工程系、道桥工程系、测绘工程系、建筑工程系、管理工程系、机电工程系、电信工程系、基础课部、思政教研部、继续教育部、体育教学部等八系四部。开办有铁道工程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机车、工程测量技术、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工程机械运用技术等近40个专业。学生就业主要面向中国中铁、中国铁建、全国各铁路局等大型国有企业,学生薪资待遇高,专业对口,满意度高。在校生可通过专升本和成人教育进一步提升学历。

六、办学地点:陕西省渭南市

临渭校区:陕西省渭南市站北街东段1号

高新校区:陕西省渭南市高新区胜利大街西段

七、招生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监察工作小组,对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进行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制定学院招生计划,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招生监察工作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督,及时处理考生和家长反映的相关问题等。

八、招生计划及对象

招生计划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招生对象为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学制三年。

九、录取规则

1.录取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有关招生的政策、规定和最低控制分数线,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专业安排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原则。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其所报专业计划录满情况下作退档处理。

2.外语语种:英语。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加分或优先录取政策: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中规定的加分和优先录取政策。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5500元/学年

住 宿 费:800元-1100元/学年

十一、奖助学办法

学院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设有国家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有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等资助项目,并设有勤工助学岗位。新生报到注册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十二、附则

1.我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并符合学院规定的其它毕业条件,颁发教育部网站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2.联系方式

临渭校区: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站北街东段1号

高新校区:陕西省渭南市高新区胜利大街西段

邮政编码:714099

学院官网:http://www.sxri.net

学院招生网:http://zs.sxri.net

报考咨询电话:0913-2221078、2221170(兼传真)

报考咨询QQ:812800007、812800008

E-mail:sxrizs@163.com

3.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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