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文山州西畴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17-05-24来源:西畴县政务网

西畴县公安局关于

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西畴县公安局因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进行招聘。

二、招聘人数

共招聘43人,其中:男性36人,女性7人。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政治合格。

2.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吃苦耐劳、作风严谨。

3.具有较好的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热爱公安工作。

4.身体健康,五观端正,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和传染性疾病,体能素质和心理素质良好。

5.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

6.双眼矫正视力均在1.0以上,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

7.男性具有初中以上文化,女性具有高中以上文化。

8.退伍军人、有机动车驾驶证和取得保安从业资格者优先。

9.户口不限。

10.服从县公安局调配。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4.曾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5.道德品行差,群众反映不好,有不良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理、清退的。

6.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刑罚或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

7.其他不符合报名情形的。

五、报名办法

1.报名地点:西畴县公安局政治处(县公安局七楼)

2.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5月29日至2017年6月9日。

3.报名所需资料:

①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无违法犯罪前科证明原件;

④本人近期免冠2寸蓝底证件照片1张;

⑤退伍军人需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技术专业证明;

⑥有机动车驾驶证和取得保安从业资格者需提供相关证件。

联系电话:0876——7629908

联系人:曾李莉

六、招聘程序

1. 报名审查。由西畴县公安局政治处对报名人员的相关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报名登记。

2. 面试及体能测试,由西畴县公安局政治处、纪委、巡特警大队组成的考核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及体能测试的时间待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3. 体检:根据报名人员综合素质择优前43名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自行前往县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政审: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考核,政审考核工作由拟聘用人员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负责,重点对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查报考资格,填写政审表。

5.聘用:以上项目全部合格者确定为聘用对象,聘用后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

6.递补:出现放弃或不合格情形的,在初次出现放弃或不合格时进行递补。

七、待遇及管理

1.聘用人员执行合同制工资管理,实行“一年一签”。聘用后工资标准按每月2500元执行(含保险),工龄工资每年30元。

2.上述规定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政策抵触,以国家相关法律政策为准。

本公告由西畴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西畴县公安局

2017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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