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宝鸡市千阳县特岗 现场确认公告
2017-05-24来源:

根据省教育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教〔2017〕168号)精神,现就千阳特岗 现场资格确认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确认范围

报考2017年千阳农村小学教师特设岗位,且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

二、资格确认时间和地点

1.时间:5月25日----5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地点:千阳县教育体育局103室。

(千阳县城启文巷68号、千阳县启文小学隔壁)。

三、资格确认需提供材料

(一)往届毕业生

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将复印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装订,并由本人签字确认。提供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3张(照片背后注明姓名、报考岗位)。

1.《陕西特岗教师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无需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盖章)(一式二份)。

2.本人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各复印一份,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及以上需要学位证)。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考生自行登陆http://www.chsi.com.cn网站下载打印一份)。

5.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成绩在有效期内),已参加教师资格证笔试的考生可先提供笔试成绩单或有效证明)。

6.已就业的需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二)应届毕业生

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将复印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装订,并由本人签字确认。提供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3张(照片背后注明姓名、报考岗位)。

1.《陕西特岗教师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无需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盖章)(一式二份)。

2.本人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各复印一份,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就读院校出具的学籍或学历证明。

4.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成绩在有效期内),已参加教师资格证笔试的考生可先提供笔试成绩单或有效证明)。

四、有关要求

1. 考生在现场资格确认时提供的所有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2.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特岗 后续事宜请关注“陕西特岗系统”、千阳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qianyang.gov.cn/infor.php

联系电话:0917-2791087

千阳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

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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