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长春大学旅游学院美术类录取规则
2017-05-24来源:

长春大学旅游学院2017年美术类录取规则

考生需参加各省组织的省统考考试,在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省控分数线和取得所在省艺术专业统考合格证的前提下方可报考我校,录取时优先尊重各省艺术类投档办法与成绩核算意见,若无明确指示性文件则按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录取总成绩=(专业成绩总分×100%)+(文化课成绩总分×60%)

优先级别,艺术类进档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若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1600元;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产品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长春大学旅游学院联系电话:(0431)89811555、89811666、89811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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