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农垦建三江管理局商务(旅游)局招聘公告
2017-05-20来源:

为加强建三江管理局商务(旅游)局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商务(旅游)局现有人员情况,经管理局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社会化用工岗位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辅助工作岗位1人。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农垦建三江管理局辖区内户口。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无文身),热爱岗位工作。

(二)岗位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计算日期截止至2017年6月15日)。

2、性别要求:男。

3、具有全日制统招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专业不限。

(三)下述人员不可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5日8:00——16: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农垦建三江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报名咨询电话:0454-5791983,联系人:马妍

5、报名资料: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

(1)《建三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现场领取);

(2)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必须提供所在学校的学历证明,证明其学历层次和所学专业,毕业离校时提供不了相应毕业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3)学位证;

(4)高考成绩单或普通高等院校新生录取名册;

(5)身份证及户口簿;

(6)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有效期30日内);

(7)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6月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2、资格审查地点:农垦建三江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资格审查项目:报名资料。

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由建三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三江管理局商务局共同组织实施。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2、笔试:

 

笔试内容为《成品油管理办法》、《旅游法》、市场营销、综合文化知识、时事政治等商务(旅游)局辅助工作岗位相关知识和公文写作基础知识。

考试日期为2017年6月6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面试:面试形式为问答,考核应聘人员专业素养、语言表达能力、工作的方法和技能等。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特殊情况特殊处理)。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

4、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与考核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和审批。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管局人社局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要求到管局人社局办理审批手续。

(五)有关待遇

按社会化用工管理,工资参照管理局社会化用工行业人员平均工资标准确定,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600元/月,试用期合格后工资为2100元/月,参加企业社会保险,按规定享受五险,签订社会化用工劳动合同(两年)。

五、招聘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资格确认、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对其处理。

建三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建三江管理局商务(旅游)局

2017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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