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所镇集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招聘合同制员工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新安所镇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规范公共秩序,切实改善人居环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综合执法人员30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招聘名额
(一)招聘原则
向社会公开招聘,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招聘名额
招聘岗位数量:30人(男:22人,女:8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3、内勤:2男2女,大专及以上学历,建筑类及相关专业,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外勤:26人(男:20人,女:6人),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转业军人、警校毕业生或者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4、年龄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户口所在地不限,招聘单位不提供食宿,自行解决;
7、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的,需经原单位同意,并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方可报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曾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5、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三、工资待遇
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1400元。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每月工资待遇2000元。
四、招聘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
2017年5月19日至2017年5月30日,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户口薄、退伍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版红底1寸免冠照片2张,到新安所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报名并填写《新安所镇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报名登记表》。联系人:李黎黎,联系电话:0873-3990639。
(二)程序
1、面试:面试考官由有关专家和专业人员组成。面试满分100分,采取当场打分、当场宣布的办法进行;
面试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成绩及时向社会公布。
2、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分数确定考生进行考察,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3、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的部分内容执行,招录后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在市级以上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4、培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5比例确定参加培训人员,采取全封闭方式,为期7天培训。培训结束后,成绩及时向社会公布,综合成绩及时向社会公布。
5、公示:根据综合成绩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出的招聘名额,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程序依次递补。
6、聘用:试用期满后,签订《云南省劳动合同书》(聘用期限为一年一聘)。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纪律。由新安所镇纪委负责全程监督。
六、注意事项
报名后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以便随时通知考试相关事项。凡由于考生通讯不畅而无法联络通知到考生本人考试相关事项的,由考生本人负全责。
蒙自市新安所镇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