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佛山市高明区招录面试考试须知
2017-05-18来源:佛山市高明区委组织部

一、考生于面试开考前60分钟开始凭准考证、身份证原件进入面试候考室签到,对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考生必须在每场面试的指定时间前参加面试顺序抽签,否则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三、手机等通讯工具和音频、视频发射、接收设备不得带入候考室,应关闭后交由候分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完离场时领回。

四、考生报到后,工作人员按分组顺序组织考生抽签,决定面试的先后顺序,考生应按抽签确定的面试顺序进行面试。

五、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逐一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面试。候考考生须在候考室静候,不得喧哗,不得影响他人,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候考期间实行全封闭,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需上洗手间的,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候考考生需离开考场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考场主考同意后按弃考处理。严禁任何人向考生传递试题信息。

六、考生佩带统一的顺序号牌进入面试室,不准携带规定以外的任何资料。

七、考生必须以国语或粤语回答考官的提问。在面试过程中,不得自报姓名,应严格按照考官的指令回答问题,不得暗示或透露个人信息,考官询问也无须回答。考生对考官的提问不清楚的,可要求考官重新念题。考生须服从考官对自己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考官加分、复试或无理取闹。

八、面试结束后,应立即离开面试室到候分室等候,如有物品保管的凭证件取回。待面试成绩统计完毕,签收面试成绩通知单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准返回候考室,不准在考场附近停留议论,不准以任何方式向其他考生泄露试题。

九、考场内设有医务人员,身体不适的请告知工作人员。

十、进入考场内,请勿攀爬栏杆;若遇雨水天气,请注意考场内路面湿滑。

十一、遇突发事件或自然灾害,应遵从工作人员指挥疏散至学校篮球场。

十二、考生面试后请留意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网站公布的入围体检对象名单、体检时间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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