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佛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登记信息中心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7-05-17来源: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向社会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网络工程师1名,从事房地产业务的计算机系统开发与维护管理工作。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1.年龄40周岁以下;

2.研究生学历,专业不限;

3.具有网络或数据库系统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4.具有从事2年以上房地产行业软件系统管理经验;

5.熟悉房地产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具有房地产行业信息开发项目管理经验。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招聘公告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告发布满10个工作日后开始接受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7年6月5日 — 6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二)报名地点:佛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登记信息中心 ,地址:禅城区祖庙路33号百花广场20楼,联系电话:83201108,联系人:赖建海。

(三)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须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提供个人简历、职称证明、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获奖证书、论文及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我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考试对象,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六、考试

(一)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及相关问题处理的通知》(佛人社[2011]377号)规定,拟招聘岗位要求硕士研究生或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可免予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放弃面试。面试使用统一试题的,面试期间应当对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以考评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合格线为60分。

六、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我单位支出。

七、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我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试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附件: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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