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天狮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2017-05-17来源:

天津天狮学院2017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天津天狮学院

2.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3.办学层次:本科、高职

4.学校代码:10859

5.学校地址:天津市新技术产业园区武清开发区源泉路15号(东校区),天津市新技术产业园区武清开发区翠亨路(新城段)128号增3号(西校区)

大类招生:

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按照“音乐与舞蹈类”招生;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按照“设计学类”招生。考生在填报我校专业志愿时,填写相应的专业(专业大类)即可。

学费:动画、设计学类、音乐与舞蹈类专业21000元/生·年。

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录取是在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各省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文化考试成绩择优录取,文化成绩同等情况下,专业考试成绩优秀考生优先录取。如录取原则与考生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规定相冲突时,执行考生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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