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深圳市处理历史遗留自考毕业证书通知
2017-05-17来源: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各有关考生:

按省考试院的规定,我市自学考试每年有两次办理毕业手续时间,两次发放毕业证书。但有个别考生由于自身原因,申请了毕业手续并审核通过后至今没有领取毕业证书(未领取毕业证书考生名单见附件)。根据我市实际情况,为更方便考生,决定集中时间处理2004年以来一直没有领取的毕业证书。请未领取毕业证书的考生及时前来领取。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证时间

5月22至26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二、领证地点

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二楼办事窗口,地址:罗湖区泥岗西路1068号,联系电话:82181999。

三、领证要求

毕业证书需由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领取。

四、注意事项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只制发一次,遗失不补。如领取毕业证书后发生遗失、损坏、被盗等,一切责任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7年5月15日

2017年深圳市处理历史遗留自考毕业证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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