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河口区领取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不含增项)合格证书通知
2017-05-16来源:河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位考生:

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不含增项)合格证书已由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下发至我市,现将领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级建造师(不含增项)

办理证书需要携带的材料:

(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2)准考证或报名表(两表都丢失的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3)与准考证同底版或近期一寸、二寸照片各1张;

(4)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附件1下载打印,所在单位盖章);

(5)毕业证书原件。

二、领取地点:河口区海宁路287号河口区人社局209房间,联系电话:3885671

三、集中收取材料时间:2017年5月15日-5月19日(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注意事项:因我区需要到东营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资格证书,所以请各位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办证材料,逾期不提交,不再单独安排时间办理。

附件:1494577084422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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