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精神病医院2017年招聘护理人员岗位专业条件更正公告
2017-05-16来源:昆明市人社局

昆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更正

云南省精神病医院2017年度公开招聘护理人员岗位专业条件的公告

报考云南省精神病医院的各位考生:

在昆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的2017年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考试中,云南省精神病医院在岗位条件公示过程中“护理”岗位专业要求有误,根据“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现将该岗位专业条件更正如下:

单位 招聘岗位 岗位类别 招聘人数 性别要求 学历要求 学位要求 年龄要求 专业需求 其他招聘条件
云南省精神病医院 护理 专业技术岗位 2 不限 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院校应届(2015-2017)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护理、 护理学 须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和在三级甲等医院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其余事项按原招聘公告执行。

特此更正。

昆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5月16日

2017年昆明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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