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录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伍洁欣同志符合公务员(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资格条件,拟同意录用为我区公务员(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向浈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公示时间:5月9日--5月15日
联系电话:0751-8879891
韶关市浈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