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县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招聘工作,根据《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毕教发〔2017〕49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毕节市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实施细则〉的通知》(毕教发〔2017〕50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的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的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以上第1、2类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须一致或相近(相近专业参照教育部下发的专业目录)。
(二)县“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应往届本科、专科、中专(含中职)学前教育、幼儿教育(幼儿师范)专业毕业生。
2.成人高等学校脱产学习的本、专科学前教育、幼儿教育毕业生(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
国家级和县级“特岗计划”报考人员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7年5月1日后出生),国家“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县级“特岗计划”招聘纳雍县生源或具有纳雍县一年以上常驻户籍的考生(即2016年4月30日及以前户籍迁入纳雍县的考生)。
在编教师(含2014、2015、2016年的特岗教师)、纳雍县未转正的乡(镇、街道)扶贫工作站事业人员及“驻村扶贫特岗”、“计生特岗”不能报考。
二、招聘指标
国家“特岗计划”指标60名(初中10名、小学50名);县“特岗计划” (即幼儿园教师)指标20名(见附表1)。
三、招聘原则
(一) 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二)优先招聘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三)招聘的教师安排为何种计划类别(指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特岗教师,由市、县教育局根据报考者条件和岗位需求确定。在国家“特岗计划” 招聘条件及指标范围内,原则上优先安排招聘的本科生为国家“特岗计划”教师。
(四)招聘的国家“特岗计划”特岗教师安排在县以下(不含县城)农村中小学校(含村小、教学点)任教,县“特岗计划”特岗教师(即幼儿园教师)安排在县以下(不含县城)农村幼儿园任教。
四、招聘程序
特岗 按照公布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录取、签订合同、培训等程序进行。
招聘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招聘符合报考条件(含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第二阶段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统一组织。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录取等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
第一、二阶段报名均采用先网上注册报名,然后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阶段报名时间内登录“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报名。报名成功后,打印《特岗教师报名表》。另外,在贵州教育网“特岗 ”页面有关栏目下载、打印《贵州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见附表2)并填写。省级招聘资讯可关注贵州教育网微信号gzsedu;毕节市及我县招聘的适时资讯,请关注微信公众号“毕节市教师发展中心”。
(一)第一阶段招聘(免笔试人员的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7年5月13-15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7年5月16-18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毕节市现场确认点纳雍县所设报名点现场审核确认。毕节市现场确认点设在毕节市第四实验高中校园内原毕节工校培训楼(七星关区双树路22号,地处五龙桥附近)。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县级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材料)。
(2)相应教师资格证。鉴于我省每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在当年7月中旬才结束,考生(应、往届)可提供2017年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申报表、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明(2014年以前入学的师范专业人员除外)、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但在岗前培训时必须提供相关教师资格证。
(3)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或学校有效证明)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包括在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填写好的《贵州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见附表2)和本人近期(一个月以内)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电子照片一致)。
(5)“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6)已婚人员必须提供《纳雍县2017年报考“特岗计划”已婚人员婚育状况审查表》(见附表3)。
2.资格审查
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程序。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县教育局建立报考档案。
3.面试及体检
面试时间:2017年5月20-21日。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及面试具体地点、办法、评分标准等事宜,见5月19日下午4:00前公布在毕节教育网(网址:http://www.bjjy.gov.cn/)和毕节市教育局网(网址:http://jyj.bijie.gov.cn/)上的面试方案及面试考场安排,已关注“毕节市教师发展中心”公众号的考生,可以适时收到相关安排和资讯。
体检时间:2017年5月23-24日。体检人员按国家、县级“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的1:1.5比例,分学科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医院、要求等事宜见5月22日下午4:00前公布的体检通知。
5月24日下午3:00前在毕节教育网和毕节市教育局网公布所有考生面试成绩,如对面试成绩有疑议,请于5月25日上午9:00统一到毕节市教育局师资科查询,逾期不再受理。
4.录取、签约
面试及体检均合格者方可进入录取程序。录取原则按照填报志愿及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符合免笔试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在报考县落选的,由市教育局根据其填报的第二志愿在全市各县(区)进行调剂,并根据调剂后的岗位缺额情况,对符合国家“特岗计划”招聘条件的落选考生,根据其调剂志愿协同其他市(州)开展跨市(州)调剂工作。
预录取名单将于5月25日下午4:00前公布在毕节教育网和毕节市教育局网并张贴在毕节市教育局公示栏内。预录取者须在5月26日到毕节市签约点与我县教育局预签约,毕节市签约点设在毕节市第四实验高中校园内原毕节工校培训楼(七星关区双树路22号,地处五龙桥附近)。具体事宜见5月25日公布的签约须知)。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预录取签订聘任合同的人员,视为放弃“特岗计划”录取资格。在岗前培训时,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应(往)届毕业生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其预签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5.上报和公布第一阶段招聘录取签约名单
我县教育局于5月28日前完成第一阶段招聘的录取签约工作并完成已签约考生的信息录入工作,于5月29日将我县第一阶段录取签约名单和第二阶段“特岗计划”招聘岗位数报市教育局,经省审核后在贵州教育网公布。
(二)第二阶段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7年6月15-17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7年6月19-20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毕节市现场确认点纳雍县所设报名点现场审核确认。毕节市现场确认点设在毕节市第四实验高中校园内原毕节工校培训楼(七星关区双树路22号,地处五龙桥附近)。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县级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材料)。
(2)相应教师资格证。鉴于我省每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在当年7月中旬才结束,考生(应、往届)可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申报表、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明(2014年以前入学的师范专业人员除外)、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但在岗前培训时必须提供相关教师资格证。
(3)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或学校有效证明)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本专科毕业生同时提供在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填写好的《贵州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见附表2)和本人近期(一个月以内)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电子照片一致)。
(5)“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6)已婚人员必须提供《纳雍县2017年报考“特岗计划”已婚人员婚育状况审查表》(见附表3)。
2.资格初审
报考者经县教育局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考试资格。
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后,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并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报市教育局。6月23日后,省教育厅在贵州教育网公示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并公布各地提供的考务安排,供报考者查询。
3.获取准考证和查询考务安排
6月25日后,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可在“贵州教育网”查询具体考务安排,并在“贵州教育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4.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以100分计,并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面试不合格者不参与录取。
(1)笔试。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70分,教师综合素质30分。
笔试内容:
报考初中和小学岗位的(不分学段),专业知识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音乐、美术、体育、政史类、生化类命题。其中报考政治、历史学科的考生考政史类试题;报考生物、化学学科的考生考生化类试题。专业知识含高中(中师)至大学阶段专业基础知识,以大学阶段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大专阶段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6年9月至2017年5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考学前教育试题。专业知识主要为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所学知识;教师综合素质包括幼儿教师职业道德修养、2016年9月至2017年5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笔试时间:7月2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毕节市七星关区(具体考场安排见6月27日前公布在毕节教育网和毕节市教育局网的信息及“毕节市教师发展中心”微信号提示),第一志愿报考我县的考生必须同时持准考证、二代有效身份证到毕节市七星关区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与面试人员名单公布:笔试成绩由市教育局统计汇总,并按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的1:1.5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考生可于7月10日后在贵州教育网、毕节教育网和毕节市教育局网及毕节市教育局公示栏查询笔试成绩、第二阶段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相关事宜。
(2)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者须于7月10日后登录毕节教育网和毕节市教育局网查看第二阶段面试方案。面试前须接受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复审须提供报名时所交材料的原件。面试的具体办法和评分标准与第一阶段相同,具体事宜见届时公布在毕节教育网和毕节市教育局网的通知。
5.体检
市教育局根据我县第二阶段“特岗计划”招聘数,分报考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数的1∶1.5比例确定(当考试人数低于招聘数时,则全部进入体检)。体检在市教育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及地点见届时公布在毕节教育网和毕节市教育局网的通知及“教师发展中心”微信公众号提示。
6.录取、签约
录取须在面试和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市教育局根据我县第二阶段“特岗计划”招聘数,分类别(指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报考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报考者被录取后须与我县签订聘任合同书。凡未签约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录取和签约工作时间、地点见届时公布在毕节教育网和毕节市教育局网的相关通知及“教师发展中心”微信公众号提示。
录取人员属于中专(中职)毕业的,在签订聘任合同书时必须提供由毕业学校隶属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材料,出具证明人须签字。
7.上报和公布录取签约人员名单
录取签约人员名单经省审核后于7月28日后在贵州教育网进行公示。
五、岗前培训和报到
已签订聘任合同书的人员须参加由省统一组织、市教育局具体实施的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为8月24日全天,地点见8月中旬在毕节教育网和毕节市教育局网公布的相关通知及“教师发展中心”微信公众号提示。培训合格后,由市教育局发给《2017年特岗教师报到证》,被录取人员须持《2017年特岗教师报到证》,于8月25日到县教育局报到,具体报到事宜见届时公布在毕节教育网和毕节市教育局网的《纳雍县2017年特岗教师报到须知》,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县教育局将依据聘用合同追究其有关责任。
六、有关要求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签约后不到岗的,县教育局将报请市教育局按有关规定予以补录。
(二)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县教育局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直至解除合同。
1.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特设岗位 的各项信息将及时公布在贵州教育网、毕节教育网和毕节市教育局网上,报考者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四)有关咨询电话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0851-85280302
贵州教育网:0851-85943021
毕节市教育局师资科:0857-8224396 8229479 8221684
纳雍县教育局人事股:0857-3536723
毕节市2017年“特岗计划”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将公布在毕节教育网上(网址:http://www.bjjy.gov.cn/)和毕节市教育局网(网址:http://jyj.bijie.gov.cn/),并通过“教师发展中心”微信公众号对已关注该号的考生适时提示。
七、保障政策及管理考核
(一)特岗教师三年连续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继续在当地留任的,我县负责落实教师工作岗位,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县级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工龄和教龄自2017年9月1日起计算。对重新择业的,我县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和办理户口迁移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二)特岗教师实行合同管理,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与特岗教师签订聘任合同,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三年聘期内,县教育局负责对特岗教师管理和考核,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岗教师,将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四)特岗教师的户口须迁到纳雍县教育局,个人档案必须在报到前提交纳雍县教育局档案股。
八、组织领导
为确保特岗 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纳雍县特岗 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具体负责“特岗计划”招聘工作。
九、监督投诉
省教育厅和市、县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应聘者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省教育厅或市、县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省教育厅纪检监察室投诉电话:0851-85282945
中共毕节市纪委第五纪工委电话:0857-8248955
中共纳雍县纪委第五纪工委电话:0857-3679799
本实施细则由纳雍县特岗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表:
1.纳雍县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计划学科教师指标分配表
2.纳雍县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