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
2017-05-13来源:贵州教育网

根据《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7〕91号)精神,按照《贵州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黔教师发〔2017〕95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的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的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以上第1、2类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须一致或相近(相近专业:参照教育部下发的专业目录),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7年5月1日后出生)。

3.对我市已取得2017年“硕师计划”研究生免推资格的6名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由省教育厅统筹考虑,根据研究生入学面试成绩、本人自愿及生源地等因素,推荐到今年“特岗计划”部分实施县(名单见附表1),“硕师计划”指标含在实施县的国家“特岗计划”初中岗位指标中。

(二)县“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初中和小学:

(1)以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的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和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非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应往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及成人高等学校脱产学习的本、专科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须一致)是否列入招聘对象,由各区(县)自行确定。

以上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须一致或相近(相近专业:参照教育部下发的专业目录),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7年5月1日后出生)。

2.幼儿园:

报考幼儿教师岗位人员应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

以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含师范类专科)学前教育(幼师)专业毕业生为主。

取得幼儿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幼师)专业毕业生(含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开设学前教育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成人高等学校脱产学习的本、专科毕业生是否列入招聘对象,由各区(县)自行确定。

以上报考人员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7年5月1日后出生)。

国家“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县级“特岗计划”招聘生源地范围由各区(县)自行确定。在编教师(含2014、2015、2016年的特设岗位教师)不能报考。

(三)加分

根据《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仁市山村幼儿园建设两年行动计划(2014-2015年)的通知》(铜府发[2014]12号)文件规定:“服务期满一年以上,经教育部门考核合格的幼教志愿者,在公办幼儿教师招考录用中享受总分加3分的待遇”,本次招聘对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在第一阶段面试和第二阶段笔试、面试总成绩中加3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须于现场确认时提交相关证件(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并填写统一格式的《铜仁市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加分申请表》(附件5),经市特岗办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于成绩公布前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总成绩中加分。

二、招聘指标

我市共有“特岗计划”指标1710名,其中国家“特岗计划”指标1364名、县“特岗计划”指标346名,分别在碧江区、万山区、玉屏县、松桃县、江口县、石阡县、印江县、思南县、德江县、沿河县10个区(县)实施。具体指标分配详见附表2。

三、招聘原则

(一) 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二)优先招聘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三)招聘的教师安排为何种计划类别(指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特设岗位教师,由市、区(县)教育局根据报考者条件和岗位需求确定。在国家“特岗计划”指标招聘范围内,原则上优先安排招聘的本科生为国家“特岗计划”教师。

(四)为加强我省双语教育,各民族自治县要根据当地农村学校对双语教学师资的需要,在县级“特岗计划”小学岗位招聘面试内容中,可加试民族语言,并计入面试总成绩,具体分值由各民族自治县自行确定。

(五)招聘的教师安排在区(县)以下(不含区(县) 城所在地学校)的农村中小学校(含村小、教学点)和幼儿园(仅指县级“特岗计划”)。“硕师计划”研究生安排在农村乡(镇)初中。

四、招聘程序

特岗 按照公布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录取、签订合同、培训等程序进行。

招聘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招聘符合报考条件(含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第二阶段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统一组织。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录取等工作由市教育局统筹组织实施。

第一、二阶段报名均采用先网上注册报名,然后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阶段报名时间内登录“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报名。报名成功后,打印《特岗教师报名表》。另外,在贵州教育网“特岗 ”页面有关栏目下载、打印《贵州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见附表3)并填写。有关资讯可关注贵州教育网微信号gzsedu。

(一)第一阶段招聘(免笔试人员的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7年5月13-15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7年5月17-18日(8:30-18:00)。

“现场审核确认”地点:铜仁市民族中学(实验中学校区)体育馆。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硕师计划”研究生须在本阶段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区、县有户籍要求的,须提供户籍证明材料)。

(2)相应教师资格证。鉴于我省每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在当年7月中旬才结束,考生(应、往届)可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申报表、教师资格全国统考合格证书(2014年以前入学的师范专业人员除外)、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但要求岗前培训时须提供相关教师资格证。

(3)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

(4)填写好的《贵州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

(5)“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2.资格审查

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程序。对资格审查合格者,“特岗计划”县须建立报考档案。

3.面试及体检

面试时间:2017年5月20日-21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以面试准考证指定地点为准。

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的具体办法及评分标准由市招聘领导小组制定。

体检时间:2017年5月23-24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市教育局按国家、县级“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的1:1.5比例,分学科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4.录取、签约

面试及体检均合格者方可进入录取程序。录取原则按照填报志愿及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符合免笔试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在报考县落选的,由市教育局根据其填报的第二志愿在全市所辖“特岗计划”县及时进行调剂。根据各市(州)调剂后的岗位缺额情况,在省的协调下,可对符合国家“特岗计划”招聘条件的落选考生,根据其调剂志愿进行跨市(州)调剂。

被录取者(含“硕师计划”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与“特岗计划”县签订聘任合同。“硕师计划”研究生在签订聘任合同时,须提交“现场审核确认”时需提交的所有材料。凡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任合同的“硕师计划”研究生,视为放弃“特岗计划”和“硕师计划”录取资格。

5.上报和公布第一阶段招聘录取签约名单

6月7日前完成第一阶段招聘的录取签约工作。6月9日前将第一阶段录取签约名单(见附表4)和第二阶段招聘岗位数(按附表2格式) 上报省教育厅。经省审核后于6月12日后在贵州教育网公布。

(二)第二阶段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7年6月15-17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7年6月19-20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报考县的区(县)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区、县有户籍要求的,须提供户籍证明材料)。

(2)相应教师资格证。鉴于我省每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在当年7月中旬才结束,考生(应、往届)可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申报表、教师资格全国统考合格证书(2014年以前入学的师范专业人员除外)、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但要求岗前培训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3)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

(4)填写好的《贵州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

(5)“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2.资格初审

报考者经“特岗计划”县教育局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考试资格。“特岗计划”县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后,须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并于6月21日上午12点前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样式见附表4)报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市教育局汇总审核后,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连同市考务安排于6月22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6月23日后,省教育厅在贵州教育网公示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并公布各地提供的考务安排,供报考者查询。

3.获取准考证和查询考务安排

6月25日后,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可在“贵州教育网”查询具体考务安排,并在“贵州教育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4.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以100分计,并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1)笔试。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70分,教师综合素质30分。

笔试内容:

报考初中和小学岗位的(不分学段),专业知识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音乐、美术、体育、政史类、生化类命题。其中报考政治、历史、思品、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学科的考生考政史类试题;报考生物、化学、科学、劳动技术、综合实践学科的考生考生化类试题;报考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的考生考数学试题;报考舞蹈学科的考生考音乐试题。专业知识含高中(中师)至大学阶段专业基础知识,以大学阶段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大专阶段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6年9月至2017年5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考学前教育试题。专业知识主要为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所学知识;教师综合素质包括幼儿教师职业道德修养、2016年9月至2017年5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笔试时间:7月2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全市统一设置考点(地点另行通知),报考者必须同时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与面试人员名单公布:笔试成绩由市教育局统计汇总,并按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的1:1.5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市教育局在7月10日前将所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以电子邮件形式(样式见附表4)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于7月12日后在“贵州教育网”查询。

凡未被确定为面试人员的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有关面试人员的增补信息,以便及时递补面试。

(2)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者须在“特岗计划”县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面试前须接受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复审须提供报名时所交材料的原件。面试的具体办法和评分标准与第一阶段招聘相同。面试的具体安排可在贵州教育网查询。

面试须于7月18日前完成。未进入面试名单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候补。

5.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特岗计划”县分报考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数的1:1.5比例确定(当考试人数低于招聘数时,则全部进入体检)。体检在区(县)教育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须于7月21日前完成。

6.录取、签约

录取须在面试和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按“特岗计划”县分类别(指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报考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报考者被录取后须与“特岗计划”县签订聘任合同书。凡未签约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区(县)招考岗位出现空缺时,报市教育局统筹安排补录。

录取和签约工作须于7月26日前完成。

7.上报和公布录取签约人员名单

区(县)教育局须于7月27日前将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汇总审核后的录取签约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样式见附表4)邮寄和电子邮件形式报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经省审核后于8月3日在贵州教育网进行公示。

五、岗前培训和报到

已签订聘任合同书的人员(含“硕师计划”研究生),须于秋季开学前参加由省统一组织、市(州)教育局具体实施的岗前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市教育局另行通知。培训合格后,由市教育局发给《2017年特岗教师报到证》,被录取人员须持《2017年特岗教师报到证》,按“特岗计划”县规定时间报到,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特岗计划”县可依据聘用合同追究其有关责任。报考人员在岗前培训时,仍未取得毕业证和相应教师资格证的(“硕师计划”研究生除外),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六、有关要求

(一)各区(县)教育局必须确保完成今年的招聘任务,招聘过程中,如有签约后不到岗的,须按本招聘办法及时补录。

(二)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直至解除合同。

1.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特设岗位 的各项信息将及时公布在贵州教育网,报考者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四)有关咨询电话

铜仁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0856-5223763

碧江区教育局人事科:0856-5420838

万山区教育局人事科:0856-3523212

松桃县教育局人事股:0856-2836108

玉屏县教育局人事科:0856-3222906

江口县教育局人秘股:0856-6829906、0856-6621473

石阡县教育局人事股:0856-7621381

印江县教育局人事股:0856-6222579

思南县教育局人事股:0856-7224844

德江县教育局人事股:0856-8534013

沿河县教育局人事股:0856-8225812、0856-8225460

七、监督投诉

省教育厅和市、区县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应聘者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省教育厅或有关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省教育厅纪检监察室投诉电话:0851-85282945

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856-5230334

碧江区教育局监察室:0856-5281231

万山区教育局监察室:0856-3521711

松桃县教育局监察室:0856-2838468

玉屏县教育局监察室:0856-3230636

江口县教育局监察室:0856-6623990

石阡县教育局监察室:0856-7621341

印江县教育局监察室:0856-6227668

思南县教育局监察室:0856-7234453

德江县教育局监察室:0856-8533571

沿河县教育局监察室:0856-8225857

附表:

1.铜仁市2017年硕师计划与特岗计划结合实施推荐人员名单

2.贵州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指标分配表

3.贵州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

4.贵州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统计表

5.铜仁市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加分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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