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地震局2017年度补充录用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2017-05-12来源:国家 录用系统

河北省地震局2017年度补充录用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7年度河北省地震局补充录用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名称及代码 面试 分数线 准考证号 面试时间 备 注
综合处室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0901303001) 面试最低分数线117.50 291111522518 5月19日上午 补录
653113020609
653113032609
653113034907
907113026219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7年5月16日24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传真。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hbsdzjrsc@126.com,并同时传真到0311-85817604。

(二)标题统一按“×××(考生姓名)确认参加河北省地震局××职位面试”。

(三)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四)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五)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1),经本人签名,于5月16日24时前传真至0311-85817604或发送扫描件至hbsdzjrsc@126.com。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四、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5月16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一)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三)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四)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五)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六)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2),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3),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邮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槐中路262号河北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请注明“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材料”),邮编:050021。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还。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务必于5月18日14:00-16:30到河北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206号房间进行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五、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17年5月19日上午进行。

面试于当日上午9:00开始,请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3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面试开始前30分钟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河北省地震局2层206房间。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槐中路262号河北省地震局(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与槐中路交叉口西南角)。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在面试后第二天进行,体检安排在省公务员局指定的医院。体检当天必须空腹,带身份证、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七、注意事项

(一)面试考生请保持所留通讯方式畅通,如有变化,请及时告知河北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

(二)经确认参加面试后,凡随意放弃面试、体检、录用等资格的考生,我单位将该考生情况记录在案并通报公务员主管部门。

(三)考生要遵守面试纪律,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携带和使用任何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我单位规定以外的工具和设备;面试结束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候考室,不得带走或损毁考试材料,不得对外泄露试题信息。

(四)面试、体检期间考生食宿费、路费自理。

(五)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六)联系方式。河北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

联系电话:0311-85817734

电子信箱:hbsdzjrsc@126.com

特此公告。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2.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3.待业证明(样式)

河北省地震局

2017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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