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传媒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5-12来源:阳光高考

一、学院办学性质

哈尔滨传媒职业学院是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民办普通高校。

二、学院招生计划与类型

2017年学院招生计划以教育厅最终批复为准,学院类型:统招高职(专科):2017年面向全国招收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及黑龙江省省内中职毕业生。

三、招生专业及人数

见2017年国家计划内统考统招招生计划一览表。

序号 专业名称 学费收费标准(元)/年
1 动漫制作技术 9000
2 艺术设计 9000
3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9000
4 广告设计与制作 9000
5 室内艺术设计 9000
6 工艺美术品设计 9000
7 戏剧影视表演 12000
8 音乐表演 12000
9 影视制片管理 12000
10 现代流行音乐 12000
11 舞蹈编导 12000
12 新闻采编与制作 9000
13 播音与主持 9000
14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 9000
15 影视编导 9000
16 影视多媒体技术 9000
17 摄影摄像技术 9000
18 公共关系 8000
19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7000
20 计算机网络技术 7000
21 软件技术 8000
22 会计 7000
23 商务管理 7000
24 市场营销 7000
25 旅游管理 7000
26 酒店管理 7000

四、语种要求:语种不限

五、报考条件:

1、直招士官专业应符合国家征兵条件,以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直招士官要求为准,只招男生。

2、艺术类考生术科成绩以各省统考成绩为准,各省内无统考的专业,以各省同类院校招收同类专业的单考成绩为准。

六、录取规则:

1、我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的文件精神,以“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为原则,在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进行。学院成立招生纪检领导小组,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

3、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普通类按高考成绩达到本校在该地区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艺术类以文化课成绩达到本校在该地区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按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录取时按考生实际分数和所填的专业志愿排序确定专业,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

5、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达到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相关补充规定。新生入学后,由学院进行健康复查,对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八、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哈尔滨传媒职业学院

九、证书种类: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十、收费标准:

宿费收费标准: 四人间:1200元/人年;六人间:1000元/人年.

十一、学院各专业学、宿费执行标准以物价部门文件为准。退费依据物价、财政、教育厅退费文件执行。

十二、学院招生信息网及校址、招生电话及传真

http://www.hrbmcc.com/ http://www.hrbmcc.cn/

校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乡(京哈公路13.5公里处)

邮编:150089 传真:0451-86720452 招生办:0451-86701301 0451-86720178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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