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昆明市五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书记员
2017-05-11来源:五华区人力资源市场

五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关于招聘高校毕业生担任书记员的通知

一、岗位说明:

本岗位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

二、招聘人数:

三名。

三、报名人员条件:

2016年(含)毕业后未就业的大学生,需持有学位证书、毕业证书。

四、见习时间。

3个月——12个月。

五、工作地址:

五华区正义路五华坊42号,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

六、工作待遇:

根据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相关政策,见习大学生每月生活补贴不不低于1570元,同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七、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7年5月11日——2017年5月26日。

昆明市五华区教场中路21号莲花小区内五华区社管中心一楼。

联系电话:63631864联系人:李老师

五华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五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17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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