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2017年招聘教师教育研究院执行院长公告
2017-05-11来源:

东北师范大学坐落在吉林省省会长春市,是教育部直属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为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实现建设世界一流师范大学的发展目标,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教师教育研究院执行院长。

教师教育研究院为东北师范大学开展教师教育的实体性办学机构和教师教育学科领域建设的责任单位,代表学校统筹负责教师教育学科的规划与建设,承担教师教育学科领域“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团队建设”三位一体的建设职责,开展教师教育领域内的学术交流与社会服务。全面建设好教师教育研究院,是东北师范大学落实教师教育学科领域优先发展战略,开展国内领先、世界一流水平的教师教育,引领中国教师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进一步彰显为国家基础教育服务的办学特色,打造卓越教师和教育家培养重镇的重大战略举措。诚邀胸怀教育理想、熟悉教师教育、学养深厚的海内外专家学者加盟。

一、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师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爱岗敬业。

2.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对教师教育学科领域的建设具有战略性构想和前瞻性思维,办学理念先进和发展思路清晰,具备开展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等所需要的组织能力、管理水平、专业知识及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良好的国际化学术视野,一般应具有在海外高校或科研院所学习或工作经历,在教师教育相关学科领域具有国内外同行公认的学术水平和良好的学术声誉。

4.应聘人员应具有大学教授或科研机构相应职称和教师教育相关领域专业背景;年龄一般应未满55周岁;校外“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等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者、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专家工作委员会委员、中国教育学会相关学科教学专业委员会核心成员、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和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首席专家、或具有相应水平的学者适当放宽条件限制。

5.聘期内能全职到岗工作。

二、岗位职责

1.瞄准建设世界一流学科,制定研究院及教师教育学科领域发展规划,全面提升学科建设水平和影响力。

2.打造高水平学科团队,培养引进学科发展急需人才,做好人才梯队建设,完善团队合作与激励机制,建立良好的制度环境。

3.围绕国家教师教育领域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重大学术问题,规划和组织重大研究项目,协同攻关产出重大创新性成果。

4.指导开展教师教育模式改革研究和试验,培养国内一流的基础教育师资,提升教师教育、学科教学论方向高层次人才培养水平。

5.开展广泛的实质性的高水平国际合作交流,创办有影响的专业学术期刊,提升教师教育的国际化水平。

三、聘期及待遇

聘期五年。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者,可享受相应层次的协议工资、购房补贴、科研启动费等,待遇从优,具体面议;具有相应水平和条件的学者,学校推荐申请相应国家人才计划。

四、选聘程序

发布选聘公告;报名;学校进行资格审核,确定现场答辩人选;现场答辩;确定拟聘人选;公示;聘任。

学校为参加现场答辩的候选人提供从居住地到学校的往返旅费和住宿费。

五、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10日-6月15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填写《东北师范大学教师教育研究院执行院长报名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任职证明材料;(2)代表性研究成果清单(主要包括:论文、著作、研究项目、奖励等);(3)其他相关支撑材料。

应聘者请于6月15日前将全部应聘材料邮寄或送至东北师范大学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302室),同时发送《报名表》电子版。

六、联系方式

单位:东北师范大学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268号

邮编:130024

联 系 人:杨亮玉

联系电话:+86-0431-85099718

工作邮箱:rcb@nenu.edu.cn

东北师范大学

2017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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