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省 证件审核有关事项通知(邢台考区)
2017-05-10来源:

各位考生:

按照《河北省2017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公告》要求,将对邢台考区进入面试人选的考生进行证件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5月15日-5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进入面试人选的考生到指定地点进行证件审核。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职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符合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学位证(应届普通类毕业生提供《2017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他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荣誉证书和有关证明等,报考服务基层四项目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设职位的考生要与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相符。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如发现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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