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辽宁科技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2017-05-10来源:

辽宁科技学院2017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调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区、市)该批次招生计划的11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区、市)该批次招生计划的105%以内。具体按各省(区、市)招生考试部门的要求执行。

艺术类院校志愿及录取:我校艺术类专业在辽宁省本科二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其他省(区、市)艺术类招生在相应批次录取。

艺术类招生录取办法

我校招生的艺术类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市、区)组织的相应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课成绩。我校要求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目统考专业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规定的艺术类控制分数线(合格线),符合考生所在省(市、区)艺术类投档条件,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无外语分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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