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市视力障碍学校招聘公告
2017-05-09来源: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确保我校2017年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0〕74号)、《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教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通知》(津教委〔2016〕36号)文件精神,制定以下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学校简介

天津市视力障碍学校,原名:天津市盲人学校,成立于1958年,是天津市唯一的一所面向视力障碍儿童、少年进行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的特殊教育学校,是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直属特殊教育学校之一,是天津市特殊教育示范学校。建校50多年来,学校坚持“尊重需求 开发潜能 融入社会 追求卓越”的办学质量方针,在历任校长的带领下,经过全校师生员工的努力,形成了平等、和谐、开放、包容的工作与学习环境,学校采取各种特殊教育措施,以人为本,满足视障少年儿童的特殊需求,形成了学生自我管理、自我完善的德育风格,形成了有助于学生终身学习和创新能力培养的教学模式以及着眼于教师可持续发展的较完善的教师发展体系,教育教学质量位于全国前列。

二、招聘原则

我校2017年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2017年拟招聘校医1名,义务教育部政治教师1名、体育教师1名。(各岗位具体报考条件见附件一《2017年天津市视力障碍学校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详表》)

四、招聘范围与对象

招聘国内2017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五、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特殊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6.应聘教师应具有教师资格证,应聘校医应具有医学类相关专业资格证书;

7.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校在读(全日制)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3.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六、岗位待遇

按照国家、天津市教委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兑现工资和各种福利待遇。

 

七、招聘办法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9:00至2017年5月22日17:00。应聘人员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http:// www.tjtalents.com.cn),其中教育经历由初中开始填写。

(二)资格初审

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确认审核通过人员,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 www.tjtalents.com.cn)、天津市视力障碍学校网站(http://www.tjmx.net)发布招聘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需通过报名网站缴费并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缴费时间:2017年5月18日9:00至5月23日17:00。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17年6月7日9:00至6月9日17:00(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下载)。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招聘岗位数量与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人数之比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7年6月10日09:00-11:00

报考教师岗位的考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报考校医岗位的考试科目为《医学综合知识》。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17年6月21日9:00,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安排。

(四)面试

1.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考生,2017年6月22日9:00至6月23日17:00携带以下材料到我校进行资格复审:

①身份证、教师资格证;

②2017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院系)出具的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在校证明(加盖公章且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政治面目、生源地、就读专业以及在读学历阶段的入学、毕业时间);

③自本科起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

④在校期间各级各类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校方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要求a4纸复印(一式一份)按以上顺序排列。

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顺位递补。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天津市视力障碍学校网站(http://www.tjmx.net) “公开招聘”专栏公布。通过资格复审人员2017年6月26日9:00至17:00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2017年6月27日9:00到天津市视力障碍学校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2.综合问答:考生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考官根据回答问题的情况给出分数,作为综合问答成绩,综合问答成绩满分50分。

3.试讲:考生按照学校要求进行现场讲授,由考官评分,作为试讲成绩,试讲成绩满分50分。

综合问答成绩与试讲成绩之和作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进行加权计算综合成绩,并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天津市视力障碍学校网站(http://www.tjmx.net)“公开招聘”专栏发布。考生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我校指定的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的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和工作表现等情况。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对因应聘者本人自动放弃或非因组织原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或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六)公示

我校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信息发布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报批与备案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公示期一周内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八)聘用

拟聘人员具有农业户口的,需在办理入职手续前转为非农业户口,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学校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其他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时,学校可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纪律与监督

(一)我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学校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实行回避。

(二)我校2017年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坚决制止下列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学校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违反招聘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88253880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88254496

天津市视力障碍学校

2017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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