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市经济管理学校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2017-05-09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经济管理学校是1985年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直属上海市教委。学校是国家级重点中职校、全国职教数字校园建设实验学校、首批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特色示范学校、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中小学行为规范示范校、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是中本、中高职贯通培养模式试点单位、“双证融通”试点领衔学校、国际水平专业教学标准试点单位、学分银行试点单位、市级中职德育师资培训基地、首批中职名师培育工作室主持人单位。因学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沟通协作能力强,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等条件;

(三)具有良好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能胜任班主任工作;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五)有较强科研能力、教学经验丰富的学科带头人,有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者优先;

(六)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20日;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具体条件

专业/岗位 人数 具体要求
语文老师 1 1.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2.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协调能力、口头表达和写作能力,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有示范高中工作经历者优先。
德语教师 1 1.德语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2.具有英语CET-6级证书,德语专业八级证书或歌德考试C1证书,口语流利,能胜任一般的外事口头交流及文书写作工作;3.有中职或高校教师资格证,有海外留学经历者优先考虑。
金融教师 1 1.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2.有中级及以上金融专业技术资格,能胜任金融专业教学及班主任工作,具有团队合作精神;3.能参与专业建设工作,指导金融操作训练。
会计教师 1 1.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2.有中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能胜任会计专业教学及班主任工作,具有团队合作精神;3.能参与专业建设工作,指导会计技能训练。
计算机教师 1 1.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2.熟悉常用计算机软件,精通网络搭建与网络管理技术,熟悉网络安全技术,熟悉H5网站设计技术;3.具有职业院校相关专业教学或企业实践经历者优先考虑;4.具有“双师型”证书者优先考虑;5.普通话标准。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统一测试(面试、操作)、体检、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或邮寄方式,有应聘意向者请将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书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sems_jjgl@sina.cn;或将复印件(以邮戳为准)寄至上海市澳门路726号,上海市经济管理学校人事处收(邮编200060)。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5月20日。应聘者应如实提交应聘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

上海市经济管理学校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面试通知。

(三)测试(面试、操作)

面试、操作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学校组织有关人员对其综合能力进行打分排名。

(四)体检

按照测试结果,根据岗位职数需求,组织到本市普陀区中心医院(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五)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教委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人员正式录用后,纳入上海市事业单位编制,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俞老师、潘老师

邮 箱:sems_jjgl@sina.cn

联系电话:62776144 62772423*3058

联系地址:上海市澳门路726号

上海市经济管理学校

二〇一七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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