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理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细则
2017-05-04来源:江苏大学

根据江苏省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要求和《江苏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的通知,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理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

2017年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5人(含1名推免生)。

二、复试人选

理学院2017年博士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单科成绩≧40分,总分≧80分。

通过推免和自主招生方式录取的考生已通过了相应的复试考核,故不参加此次复试。

三、复试考核内容和形式

复试考核包括专业能力考核和综合能力考核两部分。

1、专业能力考核方式为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采用闭卷形式,时间为2小时。

2、 综合能力考核方式为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复试面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外语口语测试、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考核等部分。复试工作组参考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作为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同时,考查和了解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专业能力考核成绩×3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70% 。

四、复试时间安排

1、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

时间:2017年5月5日上午9:30

地点:理学院401会议室

复试报到所需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在学硕士生核查学生证原件;获境外学位考生须核查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所有材料均须原件)、科研成果(已发表的论文、专利、参与的项目等)汇总表及科研成果复印件。

2、专业课笔试

时间:2017年5 月5日上午10:00

地点:理学院401会议室

3、综合能力考核(面试)

时间:2017年5 月5日下午3:00

地点:理学院401会议室

五、录取办法

1、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2×50%+复试成绩×50%。

2、拟录取名单确定原则

按招生指标及复试合格考生的总成绩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学院根据本单位导师招生人数限额规定,超出招生限额的再进行导师双向选择。同等条件下,非定向就业考生优先录取。未按要求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公示和监督渠道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等信息均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学院网站公布,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为:0511-88780086,传真为:0511-88797786。此外,我校监察处监督电话为:0511-88780012,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电话为:025-83235984。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必须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

七、其他

1、未尽事宜参照江苏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2、本办法解释权归江苏大学理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若有与国家和学校等上级部门研究生招生政策相悖之处,以上级部门文件为准。

3、联系人:胡老师,电话:0511-88780161。

理学院

2017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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