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农业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党组织关系转移和户口迁移的说明
2017-05-04来源:南京农业大学

一、转党组织关系

江苏省内考生转党组织关系抬头填写“南京农业大学党委组织部”;江苏省外考生填写“江苏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党员关系具体去向或者具体接收单位可以填写“南京农业大学”或者“南京农业大学****学院”。转党员关系介绍信请于入学报到后交到就读学院,不要寄到我办,以免遗失;非定向就业的考生的党员材料请与人事档案一起寄至调档函上要求的地址。

二、转户籍

2017级研究生自愿办理户口迁移(定向就业考生不办理),办理时间定于研究生新生报到期间。办理方式:由各学院收取,集中上交校保卫处,办理结束后将不再接收2017级硕士户口落户手续,截止日期为2017年10月31日。户口在校期间户口不得迁出,迁移地址一栏填写“江苏省南京市南京农业大学”或“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童卫路6号”。迁移证右下角有效期限过期不影响落户我校,户口咨询电话:025-84395432。详细的户口迁移须知及信息采集表将随同录取通知书一块发出。户口迁移证上的内容不得涂改,否则不予办理迁入手续。

南京农业大学研招办

2017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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