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四个严打”加强“两节”廉洁建设
2017-05-02来源:

XX年国庆节和中秋节即将到来,为积极倡导廉洁文化,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必须坚持“四个严打”,以树立反腐倡廉新风,弘扬党员干部正气。

严打收礼送礼。党员干部要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和制止收礼送礼的有关规定,禁止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并借机敛财;禁止以过节之名收受财物,杜绝“每逢佳节倍思请”、“纳入(腊肉)计划”和“研究研究(烟酒烟酒)”等作风,严厉打击以婚丧嫁娶和“两节”过节礼尚往来中发生的行贿受贿腐败现象。

严打公车私用。各级各部门须严格执行公车管理使用制度,因公使用车辆要进行严格登记,监察机关要严厉打击使用公车在“两节”期间进行旅游的行为,以不断坚强公共财物管理,保证良好秩序正常运转。

严打公款私发。在“两节”期间,有关部门应进行严格审计和检查各部门财政资金,确保资金足额到位,严厉打击以“过节日”为由为干部职工发放“节日费”行为,以自觉践行廉政承诺,以身作则,树立干部职工良好形象。

严打公费旅游。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责任,加强对管理对象的监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严厉打击以“外出考察”、“工作交流”、“节日度假”等为借口,在“两节”期间使用公款外出旅游现象。

广大党员干部须认真学习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大力提倡文明、健康、节俭的社会新风,在“两节”期间坚持“四个严打”,坚决抵制腐朽思想文化和生活方式的侵蚀,以廉为善、以廉为乐、以廉为美、以廉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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