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2017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7-04-28来源:

依据《教师法》,《教师资格认定条例》,《<教师资格认定条例>实施办法》,《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松原市教育局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实行网上报名,采取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认定范围

松原市教育局负责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具体条件是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相应等级的普通话证书,非师范类毕业人员需通过省考全部科目并取得合格证的人员,并且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工作所在地在本市的中国公民。申请人可在受理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

二、网上报名

第一批次报名时间为:2017年4月15日-30日。

第二批次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20日-27日。

申请人员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jszg.edu.cn

三、现场确认

(一)第一批时间:2017年5月2日--2017年5月10日。(周六周日休息)

第二批时间:2017年6月28日--2017年7月3日(周六周日休息)

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二)申请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现场确认地点在松原市教育局人事科,电话0438-2113160,地址:松原市宁江区沿江东路759号。

(三)由申请者本人到现场进行确认并携带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需反正面打印);

2、本人户口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

4、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需提供学业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5、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需提供考试面试合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由所在单位鉴定或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鉴定);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要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9、小二寸彩色照片3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为同一底版,其中2张贴在申请表上,剩余1张用曲别针别在申请表封皮上,照片后面写上姓名)。

所有复印件均需用a4纸复印。

(本通知解释权归松原市教育局人事科。电话2113160)

松原市教育局

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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