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国能源战略研究院士复试细则
2017-04-22来源: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实施细则》的精神,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及录取组织机构

1.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奇

组 员:郭海涛、罗东坤、张宝生、董秀成、冯连勇、孙仁金、赵晓丽、唐旭

职责: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负责制定学院复试及录取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和培训学院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和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对复试、录取政策的必要解释和争议问题的处理。

2.资格审查工作小组

组长:禹春霞

组员:徐悦

职责:负责对不同类别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建立考生个人材料档案。

二、复试组成员构成及复试工作培训方案

复试工作小组由以具有正高级职称且在本学科领域担任博士生导师为主的成员组成,具体实施对考生业务素质、创新能力、培养潜力及思想政治品德等方面的考核。

组长:张奇

成员:郭海涛、罗东坤、张宝生、董秀成、冯连勇、孙仁金、赵晓丽、唐旭

秘书:回淑玲、徐悦

中国能源战略研究院由主管院长主持复试工作培训会,将于4月25日下午1:30在北校区新办公楼B1115对所有参加复试的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

三、复试及录取细则

1.招生指标分配

学院按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确定招生人数,中国能源战略研究院2人,硕博连读生及定向生占当年的招生计划指标。

2. 复试名单及复试分数线的确定

根据生源和考试情况,学院按招生总规模(含硕博连读生、定向生)的120%以内确定复试比例及复试分数线。具体要求如下:

(1)硕博连读生按学校、学院相关文件的要求参加复试。

(2)统考生复试比例及复试分数线如下:

科目 外国语(笔试+听力) 专业课一+专业课二
复试分数线 外国语成绩≥55分 ≧100分

(3)复试名单(见附件1)

3.复试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17年4月25日上午10点,在北校区新办公楼B1317进行资格审查。

在复试时须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位证书原件、学生证等进行认真审查。在职工程硕士考生除应审查已获得专业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外,还应审查成绩单原件。对有疑问的学历、学位证件要通过网上查询等方式进行确认,网上查询不到的考生应通过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获取书面认证报告。

同等学力考生必须以“定向就业”类型报考。审查同等学力考生是否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是否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近三年在全国核心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或第二作者)或获得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初试时是否加试两门业务课和政治理论课。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须提前到校医院体检,详细安排见《关于2017年博士复试体检的通知》。

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包括定向生)于4月24日14:00到北校区新办公楼B1317领取盖章的体检表,于当天14:00——16:30到校医院一层收费处交费(100元/人),领取化验单。详细安排见校医院网页。

4.复试方式、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采用复试工作小组集体面试制度。综合考察考生的外语口语及专业翻译能力、专业基础知识、科学素质、政治素质等方面内容。

要求考生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且有广博的科学视野;对所报博士学科领域较为熟悉,有一定的理论与实践基础、具有创新能力、开拓精神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综合能力;具有较好的文化素养和综合素质。

复试时间:2017年4月25日下午2:00开始

复试地点:北校区新办公楼B1115

5.复试总成绩的确定

(1)统考考生:

总成绩=[外国语成绩(笔试+听力)/1.2*40%+专业一成绩*30%+专业二成绩*30%]*40%+[复试总成绩*60%

复试总成绩=除导师之外的面试小组成员给出的面试成绩的平均分×30%+导师给出的面试成绩×70%

(2)硕博连读生:考生最终总成绩=复试总成绩

6.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1)博士生的录取基于“志愿优先”、“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

(2)硕博连读生优先录取;

(3)统考考生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

(4)定向博士研究生的录取总数不超过招生规模的10%;

(5)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①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

②录取前没有交齐报名所需材料的考生。

③没有导师接收的考生。

7.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的公布

(1)复试成绩的公布时间、方式

公布时间:复试成绩于复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之内公布

公布方式:通过中国能源战略研究院网页发布公告(网址:http://www.cup.edu.cn/aces/)

(2)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经审核通过后由研招办网上公示。

定向博士研究生的录取总数不能超过招生规模的10%,须报研招办审核后方可录取。

(3)拟录取的公开招考、硕博连读应届生最迟应于2017年9月份入学之前获得硕士学位,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4)最终拟录取人数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公示的拟录取名单为准。

8.专项招生计划

基础研究项目、协同培养项目、重大研究项目申报细则参见研究生院主页《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17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

符合申请条件的导师可最晚于5月3日前提交申请材料,经学院初审通过后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批。

四、监督和复议

1.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及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全面负责。

2.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研究生院联合纪委要对复试及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要选派专门人员组成巡查和和督导小组,到复试现场巡视。

3. 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名单等信息于2017年4月21日公布在学院网页上(网址:http://www.cup.edu.cn/aces/)。对于不予录取的考生,学院将于复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知考生本人。

4. 实行复议制度。学院复试及录取领导小组负责在招生过程中对投诉和申诉问题调查核实,必要时可责成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申诉的监督举报电话。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专用监督电话:82837217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89733075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监督举报电话:89733105

5.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http://www.cup.edu.cn/graduate/zhaosheng/zszxjssqd/index.htm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国能源战略研究院

2017年4月21日

附件1:中国能源战略研究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名单

序号 考生姓名 报考类别 报考方式
1 唐岩岩 非定向 硕博连读
2 李曜明 非定向 硕博连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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