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门职业学院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工作计划
2017-04-21来源:天门职业学院

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的工作安排和我校的实际情况,2017 年我校拟申报春季一次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申请认定对象:我校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教育教学水平能力测试时间:2017 年 3 月 20 日——2017 年 4 月 14 日 地点:C 栋报告厅专任教师选取与申报专业相关的任教课程的一个章节进行说课,限时 15 分钟;辅导员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为内容,自定题目进行为时 15 分钟以内的主题演讲。

2、个人网上报名

春季网上报名时间 4 月 17 日-4 月 28 日个人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详见《2017 年湖北省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网上报名须知》。

3、现场确认

春季现场确认时间:4 月 18 日-5 月 9 日(有效工作日)地点:院务办公室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网上报名的报名号;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 份,A4 纸正反打印(不得单页打印);

(3)身份证复印件;

(4)大学本科以上毕业证(或专科毕业取得硕士以上学位者,提供专科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同时提供申请人的学历查询结果,进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下载打印。1990 至 2000 年的成人学历在网上若不能查询,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书。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6)非师范专业学历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或高校

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原件、复印件,师范专业学历提供原始学籍档案和教学实习档案复印件(档案管理单位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7)思想品德鉴定材料 1 份;

(8)体检表 1 份(学校统一指定体检医院为:天门市第一人民医院);

(9)非师范专业学历提供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表(面试、试讲)各 1 份;

(10)学校出具的拟聘专任教师证明材料(专任教师或辅导员劳动合同,专任教师岗位调令、教师类职称证书等)原件、复印件 1 份;

(11)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最近 2 年内 2—3 个学期的教学课表;

(12)副教授、教授或获得博士学位者可以免试普通话和教育学、心理学及专业技能测试,符合免试条件者,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复印件统一用 A4 纸按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普通话证书、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非师范专业)、学校出具的拟聘专任教师证明材料顺序装订好。

天门职业学院院务办公室

2017 年 3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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