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连云港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2017-04-19来源:连云港市人才网

因工作需要,连云港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4名,其中文职辅警22名,勤务辅警2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志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

3. 本市户籍(包括赣榆、东海、灌云、灌南等县区);

4. 文职辅警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勤务辅警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5. 身心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

(3)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4)其他不宜从事公安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岗位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连云港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写《连云港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将报名表的电子版、毕业证书、身份证、相关技能证书的电子扫描文件等(tif格式,每个文件不大于500K),以本人姓名作为文件名进行打包后,发送至lyggafj@126.com邮箱,截止时间4月24日。

(二)资格审查

经对投递报名材料初选后,通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由本人携带《连云港市公安局招聘警辅助人员报名表》(打印件)以及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技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公安局后办公楼501室进行现场审核确认。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截止时间4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节假日休息),联系电话:85298906。

(三)岗位能力测试

报考勤务辅警岗位的人员参加体能测试;报考医生、理化检验、法医病理检验的人员参加专业技能测试;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参加笔试。

1. 笔试(专业技能测试):依据岗位类别设置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内容,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2. 体能测试:引体向上、1000米跑,每个项目为50分,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

(四)面试

根据岗位能力测试成绩,按照岗位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面试人数达不到要求的,则岗位能力测试合格即可。

面试采取现场提问的方式,考察应聘者的岗位适应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处理问题能力等。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

(五)体检

按照岗位能力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总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达不到招考人数的,则总成绩满60分即可。体检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六)政审。

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环节,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和资格复审。遇有弄虚作假等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七)聘用。

从政审合格的人员中确定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通知聘用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等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报到,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上述招聘程序中,岗位能力测试、面试、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各个环节的结果在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予以公示。

三、薪资待遇

新聘用人员按照《连云港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实行劳务派遣,工资标准详见《连云港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简介表》,根据工作岗位类别和考核结果发放,并按政策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代为扣除。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录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和问题,取消相关人员报考或录用资格。为方便社会各界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12389、(0518)85298035。

附件:1、《连云港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简介表》

2、《连云港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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