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州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公告
2012-06-08来源:越秀教育网

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2012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穗统字〔2012〕22号)转发给你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颁布《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规定:“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中承担经常性政府统计调查任务的人员,必须取得统计从业资格,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各单位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请按通知要求自行报名,参加考试。考试相关费用由各单位承担。

关于开展2012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二〇一二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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