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巴东县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即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体育、小学音乐)招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志愿到农村乡镇学校任教,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学习成绩优良,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身心健康,适应农村乡镇学校工作需要;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持有教师资格证书;
7.年龄为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二、巴东县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岗位(即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初中化学、初中生物、初中英语、初中体育、小学英语)招聘条件:
新机制教师岗位招聘条件,以湖北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公告中规定的新机制 条件为准。
三、其他要求:
我县在编教师不得报考上述教师岗位。
巴东县教育局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