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十堰市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公告
2017-04-14来源:竹山教育信息网

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十堰市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十政办发[2005]137号)和《关于对公务员及公共服务行业人员进行普通话培训测试的通知》(十语字[2005]2号)的精神,现将2017年我市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测试对象

1958年1月1日后出生未取得普通话相应等级证书的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和相关社会人员(汉江师范学院的学生请到汉江师范学院测试站报名考试)。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4月13日—4月27日

2.个人现场确认时间:4月17日-4月28日(确认时间均为国家规定工作日上午;准考证请考生于5月13日以后在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其他时间打印均无效)

3.各县市(郧阳区)中职学校、城区大中专院校及相关单位集中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时间:4月18日—26日(确认时间均为国家规定工作日下午)

4.考试时间:5月下旬-6月上旬(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三、考试地点

具体测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

各县市(郧阳区)由当地语委办集中组织到市普通话测试站报名;城区大中专院校学生以校为单位集中报名(不接受学生以个人名义报名),其他社会人员自行网上报名。

1.个人网上报名

⑴考生进入省普通话测试中心管理系统【在线报名】页面http://hubei.cltt.org/baoming(注:此网站是国家语委唯一指定授权报名、打印准考证网站);

⑵点击“我要报名”进入【城市选择】页面;请仔细阅读和确认报名须知;选择考生所在城市(十堰市),点“下一步”进入【测试站点选择】页面;单击“报名”按钮,进入【报名信息填写】页面,按要求认真填写相关信息。带*号的必须填写(请务必填写正确的手机号码,以方便联系);考生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或jpeg,相片比例为390*567像素(宽*高),相片的文件大小必须小于1M,相片文件的命名必须为“证件编号”。如:考生的证件编号是123456,则该考生相片文件的命名即为“123456”,考生照片的背景色为蓝色、红色;

⑶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单击“确认”按钮,进入【报名成功】页面。

⑷考生如需要查看、修改报名信息,点击“报名查询”按钮,填写姓名和证件编号后,进入【报名信息修改】页面查看修改,检查确认后单击“确认”按钮。

2.集中报名

各县市(郧阳区)语委办、城区大中专院校集中组织报名,各有关单位需派专人负责报名工作,组织考生认真填写《普通话水平测试集中报名信息表》(见附件,请严格按照表内信息填写),并提交考生电子报名信息(格式、命名等参照网上报名要求)。注:学生考生在“职业”选项中只允许选择“师范生”或“非师范生”。

(二)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

考生在线报名成功之后,需在确认时间内到确认点缴费,个人现场确认需带身份证原件;大中专院校学生以校为单位集中现场确认并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集中报名信息表》、电子报名信息及考试费用。未在规定时间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社会考生现场确认地点:十堰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市教育局715室)

五、其他事项

(一)十堰测试站为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按省语委办要求坚持“先培训,后测试”的原则,所有参测对象均应参加测前培训。各县市(郧阳区)及大中专毕业生培训工作由当地语委办或学校组织,考虑到十堰语言文字工作的实际,我市的测前培训工作采用“自愿报名,自愿参加”的方式进行。按省测试中心要求,培训指定教材为《普通话培训测试指要》(华中师大出版社出版,湖北省语言文字工作语委员组编,定价28元),考生可自愿购买。

(二)收费。测试费用严格按照鄂价费字[2004]132号文件执行,即教师及社会人员每人每次测试费50元,学生每人每次测试费25元(测试费用在确认时收取)。

(三)测试工作由市语委办统一安排,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只在上半年集中组织考试,下半年不再组织。

(四)证书集中领取时间为2017年10月,逾期仍未领取的证件均退回省普通话测试中心;证书领取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五)普通话成绩查询、证书验证官方唯一授权网址:www.isay365.com

(六) 报名联系人:史老师,联系电话:0719--8489607,邮箱:syjjzx@qq.com。

十堰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十堰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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