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白沙县检察院2017年招聘公告
2017-04-14来源:

为充实办案力量,缓解当前检力不足的问题,海南天涯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昌江分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检察辅助人员,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派遣至白沙县检察院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的条件要求

(一)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4 月至1999年4月期间出生)。

(三)户籍不限,白沙本地户籍优先。

(四)身心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纹身、传染性疾病,肤表无异常,肝功能检查各项指标正常,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受过记过以上处分,或受警告处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因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7.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所招聘职位工作的。

二、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检察辅助人员5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行政辅助人员(2名)。男性,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文学、汉语言文学、秘书学、新闻学、法学等相关专业。有一定的文字功底,文笔流畅,熟练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二)办案辅助人员(2名)。男性,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学类、法律实务类专业。有一定的文字功底,文笔流畅,熟练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三)财会辅助人员(1名)。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专业,掌握财会基本知识,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接受报名,截止日期为4月30日。

(二)报名方式:主要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海南天涯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网站下载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将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如有)、户口本或户籍证明、专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白沙县检察院电子邮箱baishajcy@163.com。应聘者的信息将严格保密。

(三)资格审查: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占总分的60%,面试占总分的40%。考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考试内容主要考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笔试满分100分,占60%)。按笔试成绩由自高分至低分按1:2入围参加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如果有差额,正常进入面试,如果没有差额,则考生考试分数必须达到60分以上才能入围参加面试。

2.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能力素质。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从事检察工作应当具备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现场应变、语言表达等基本能力及个性特征等方面对检察工作的适应程度(面试满分100分,占40%)。

五、体检

按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确定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由报考者缴纳。

六、考察

体检合格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确定考察人员。考察参照《海南省录用公务员考核暂行办法》执行,考察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并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政审人员。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天涯人力资源公司网站公示7天,接受群众监督,对反映有问题的及时调查核实。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海南天涯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昌江分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由人力资源公司与白沙县检察院签订协议,将检察辅助人员指派到白沙县检察院工作。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和试用期考核,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九、薪资待遇

1.招聘人员:由天涯人力资源公司昌江分公司面向社会招聘检察辅助人员5名,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后,岗位工资标准为每月2700元/人,并按规定每月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

2.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按工资的80%发放。

十、纪律与监督

考录通知和成绩公告全程在天涯人力资源公司网站公布,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通知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十一、报名咨询联系方式

高彪:27729328 18289827766

陈曦:27729328 1820895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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