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昭通市特殊教育学校招聘紧缺教师面试工作细则
2017-04-13来源:昭通教育网

2017年昭通市特殊教育学校

招聘优秀紧缺专业教师面试工作细则

为做好2017年的优秀紧缺专业 面试工作,确保面试工作严谨有序、客观公正。根据昭通市2017年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专业教师通告的要求,特制定我校优秀紧缺专业 面试办法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知识与能力并重的原则。

(三)坚持纪检监察和人事部门监督下工作的原则。

(四)坚持回避原则。

二、面试对象

参加报考昭通市特殊教育学校2017年优秀紧缺专业 通过初选的考生。(通过初选考生名单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学校指定联系人:陈国彩,联系电话:18087009099;0870-2220586)。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1.报到时间:2017年4月21日14:30-17:30。

2.报到地点:昭通市特殊教育学校办公室。

3.面试时间:2017年4月22日8:00。

4.面试地点:昭通市特殊教育学校。

四、组织领导

1.由学校组织成立面试领导组。

2.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对面试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如发现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的人和事,将给予当事人纪律处分或取消录用资格。纪检监察电话:0870-2122571。

五、面试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面试方式

1.面试内容为说课和回答考官提问。

2.面试使用的教材及课题范围:选自中等职业学校国家规划的相应学科教材,每学科指定三个课题,由同学科考生随机抽取一个课题进行说课。

(二)面试办法

面试工作在招聘领导组的领导下,由考官组负责。按招聘学科组织应聘人员到现场随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面试结束后,由面试考官分别打分,面试考官组组长当场向考生宣布得分情况。考生最后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其余考官的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最后得分,面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面试成绩由记分员、核分员核实签字后,交由面试考官组组长于所有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若最后成绩出现雷同,须加试一次。

(三)面试流程

1.面试前40分钟,考生进入候考室,候考室工作人员审查考生相关证件,上交通讯设备,宣布应试人员纪律要求。

2.同学科考生在监督员的监督下,分别抽取本学科考官。

3.面试前15分钟,考官进入指定地点,在监督员的监督下,上交通讯设备,宣布考官纪律要求。

4.同学科考生分别随机抽取一个课题进行说课。按照考生抽选的课题,撰写说课稿。时间60分钟,超时1分钟扣1分。

5.撰稿结束后,按照不同学科组织考生进行抽签,考生填写《考生抽签表》确认抽签顺序,按照抽签顺序进行面试。

6.考生按照抽签顺序进入面试室,首先板书说课内容标题、教学目标,然后陈述说课内容,说课时间10分钟,超时1分钟扣1分。考生说课结束后,将说课稿上交考官。

7.说课结束后进行现场提问。考官现场提问,提问题目不少于2个,考生使用普通话进行答辩。现场提问5分钟。

六、面试评分标准

重点考察面试人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以及口头表达能力;知识水平和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等理论解决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能力,使用普通话提问、板书和讲解的技巧。具体如下:

1.五官端正,举止大方10分;

2.语言表达流畅,口齿清楚10分;

3.思维敏捷灵活,能准确表达意思10分;

4.板书工整,字迹清晰10分;

5.教学目标明确,符合课程标准,材料选用合理10分;

6.教学重点突出,难点把握准确10分;

7.教学结构合理,思路清晰,方法适当10分;

8.现场提问答辩30分。

七、有关注意事项

1.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达面试地点交工作人员验证后,方可参加面试。

2.考生应试时只能向面试组报告本人抽签顺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或暗示本人的姓名等信息。如有泄露,在面试总分上扣1分。

3.《面试测试表》必须经面试考官签字后有效;《面试结果汇总表》必须经面试考官组长、记分员、核分员签字并经监督人员审核签字后有效。

4.面试测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为70分,若达不到70分的不予以录取;若最后成绩出现雷同,需加试一次。

5.面试结束后,按面试工作方案要求汇总成绩,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昭通市教育局。

八、纪律要求

1.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服从面试的组织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面试。面试报到开始15分钟后不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考生一经决定面试顺序,不得更改。不服从安排,在规定时间内不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考生在面试前,要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到指定地点准备,不得高声喧哗。

4.面试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信工具和违禁物品进入考场,一经发现,取消本次面试资格。

5.考官及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确保面试结果的公平、公正。

6.面试期间所有人员实行全封闭管理,禁止单独行动。考官报到后不得擅自离开,否则一经发现查实,将被取消考官资格。

7.考官与工作人员要按时到岗,坚守工作岗位,禁止考官、考场内工作人员与考场外人员单独交流见面。面试期间,考官要认真领会评分表内容,全面认真地评价参加面试人员的水平和能力,独立评分。考官及考场内工作人员不得有任何影响考生面试结果的言行;休息期间,考官及场内工作人员、监督员禁止到其他场所走动和私自单独活动。否则,场内监督员及场外监督员有权制止并提出批评,直到取消考官或工作人员的资格。

8.考官与工作人员不得协助考生进行一切作弊行为。

9.场外监督员、导引员等不得向考生询问有关考试内容情况。

10.任何人不得泄露考官打分情况。

11.除领导组和有关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候考室和计分室。

12.不得将手机或其他通讯工具带入面试地点,不得以任何方式同外界联系。考官、工作人员封闭后应将手机关闭,交考务监督保管,待面试结束后取回。如发现考官、工作人员使用或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场的,按违纪处理,直至取消资格。

13.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凡属保密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不得复制,不得外传。特别是面试结果未公布前,不得对外传播。面试试题不得带出面试考场,由计时员统一收集保存。

14.考官打分时要坚持综合评分的方法。要避免首因效应误差、先入为主误差、松紧不一误差、趋中心理误差、宽大心理误差、性别差异误差、对比效应误差、尾随效应误差、与已比较误差、体力精力误差等。要克服以貌取人,以言取人,以已之长取人,以已之好恶取人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15.考官填写评分表时必须使用签字笔在评分姓名处签字,如有涂改,必须在涂改处签字。

16.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到达工作岗位,做好准备工作。

昭通市特殊教育学校

201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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