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汉中市兴汉新区管委会招聘公告
2017-04-12来源:

为适应汉中兴汉新区项目建设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兴汉新区管委会员工队伍建设,根据《汉中兴汉新区管委会定岗定责方案》、《兴汉新区党工委用人管理办法》,结合兴汉新区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工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资格条件

兴汉新区管委会2017年新聘用工作人员10名。具体岗位、名额及资格条件为:

(一)应聘资格及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愿意投身到兴汉新区建设工作中来;

2、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要求本科学历人员不超过30岁,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不超过35岁,特殊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3、诚实守信,品行兼优,爱岗敬业,具有较高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

4、聘用人员原则要求专业对口,符合聘用岗位所需学历、任职资格条件和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

5、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依照国家教育部专业目录为准;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具体要求。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具体要求

1、党政办公室(1名)

党群科科员: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文秘、哲学、历史、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具有行政管理或文秘工作经验。

岗位职责:具体负责单位日常文稿、材料起草撰写工作;负责对外宣传、信息收集报送、网络舆情信息监测研判等工作;具体做好机关目标责任制考评日常工作。

2、财政局(2名)

(1)文秘科科员: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学、统计学、审计学、经济管理专业,具有相应工作经验。

岗位职责:参与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评审、物有所值评审等工作,配合融资,参与工程(预)结算审核工作。

(2)预算科科员:本科及以上学历,税收学、会计学专业,具有相应工作经验。

岗位职责:具体负责财政收入解缴入库;协助税务部门进行财源调查、税收稽查;非税收入缴交管理。

3、国土分局(1名)

不动产登记服务站科员:本科及以上学历,地理信息系统、房地产管理专业,具有相应工作经验。

岗位职责:负责不动产登记业务预审;负责不动产登记站政务、事务工作,公务起草、登薄、不动产证的缮证、发证;承办不动产查封登记、转移登记、信息公开共享及查询;承办土地房屋不动产预告登记的受理、审查、办理等工作;协调处理不动产登记纠纷,配合做好不动产登记信访、诉讼等工作。

 

4、规划分局(2名)

(1)建管科科员:本科及以上学历,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工程管理专业,具有一定工作经验。

岗位职责:具体负责贯彻执行中省市与建筑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其他技术规范标准;协助开展兴汉新区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墙体材料革新与推广节能建筑工作。

(2)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办公室科员:本科及以上学历,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工程管理专业,具有一定工作经验。

岗位设置:协助开展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工作;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的收集、整编、归档工作;协助处理建设工程质量有关投诉。

5、建设环保局(2名)

(1)项目管理科科员:本科及以上学历,金融学、工商管理学、财务管理、经济法学专业,具有一定融资或项目管理方面经验。

岗位职责:具体负责ppp项目的储备、遴选、合同管理、绩效评价和退出;负责对ppp项目的识别、准备、采购、执行、移交等所有环节进行初审;负责对融资增信、ppp项目、住建等法律层面的协议、合同文本的审核。

(2)住房与市政管理科科员:本科及以上学历,土木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具有一定住建或市政工作经验。

岗位职责: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服务项目管理及回购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市政公用设施运营维护管理等工作。

6、经济发展局(2名)

(1)发改科科员:本科及以上学历,工程管理、工商管理专业,2年以上工作经验。

岗位职责:具体负责组织申报中省重点项目,争跑相关扶持专项资金;负责项目资料收集整理,建立项目信息储备库,项目文件资料档案管理等工作。

(2)考核统计科科员:本科及以上学历,统计学、经济统计学、应用统计学专业,2年以上工作经验。

岗位职责:负责目标任务工作考核的对标分解实施、考核督查、报告;负责数据指标统计、分析、上报,配合做好相关业务管理工作。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在汉中市人民政府网、汉中日报、汉中电视台、兴汉新区管委会办公地发布招聘公告,公布聘用岗位、名额及资格条件等。

(二)报名及初审

1.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统一将《兴汉新区员工应聘报名表表》和相关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和相关资历证明复印件及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电子照片)发送至邮箱:337974383@qq.com;现场报名统一在兴汉新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进行(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和相关资历证明复印件及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28 日17:00。

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甚至伪造、变更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应聘岗位的报名人数少于3人时,该岗位不再进行招聘。

2.资格初审

兴汉新区管委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核通过的,电话并短信方式通知参加笔试。

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岗位资格条件说明,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误报、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审批等监督,贯穿于考试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50分。

本次笔试科目考试大纲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5年版》。

2.笔试科目考试时间为2017年5月20日上午。具体安排为: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科目成绩及最低控制分数线预计于6月上旬公布,应聘人员请登陆汉中市人民政府网,或在兴汉新区管委会办公地查询。

 

(四)资格复审

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按照应聘人员所报考的岗位,以笔试科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不多于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但笔试科目总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按同一岗位排序出现末位笔试科目总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笔试单科成绩为零者,不得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情况在汉中市人民政府网、兴汉新区管委会办公地统一公告。

2.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在汉中市人民政府网或兴汉新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统一公告。

应聘人员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

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工作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有管理权限的机构所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人员递补。在规定的时限内,资格复审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岗位笔试科目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笔试科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递补时,出现末位笔试科目总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五)面试

1、面试工作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在汉中市人民政府网、兴汉新区管委会办公地另行公告。

2、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六)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笔试科目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

(七)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末位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科目总成绩高者为先;笔试科目总成绩并列的,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者为先。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2.体检工作由兴汉新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未按规定时限到指定地点参加集中体检的,视为应聘人员放弃体检。

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出现末位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科目总成绩高者为先;笔试科目总成绩并列的,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者为先。只递补一次。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参加递补体检的,视同放弃。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八)考察

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

考察工作由兴汉新区党工委负责组织实施。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

考察开始前,出现考察对象放弃考察等情形,从该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依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考察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考察工作开始之后(包括考察、公示、聘用环节)所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汉中市人民政府网、汉中兴汉新区管委会办公地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兴汉新区党工委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终审,并对终审合格人员,按照规定办理试用期聘用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薪酬待遇

试用期领取见习工资2000元/月,3个月试用期满表现合格的员工正式聘用,按《兴汉新区党工委用人管理办法》实行岗位工资制度,即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三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本次新招聘岗位人员的基本工资2600元/月,按月发放;绩效工资不超过基本工资的100%,按月考核,按季度发放;“三险一金”按规定办理。

咨询电话:0916-2316456

汉中兴汉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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