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职业学院2017年春季单独招生助产专业技能测试实施细则
2017-04-12来源:淄博职业学院

助产专业2017年单独招生专业技能测试实施细则

(适用范围:春季高考考生)

根据《淄博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淄博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专业技能测试命题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考核过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护理学院院长任组长,相关专家、纪检等工作人员组成的专业素养考核工作组,具体负责助产专业技能考核的组织实施。

三、考核方式

春季高考考生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共分两部分:

1.问答(时间3-5 分钟/考生)

采用考生自我介绍和评委提问考生回答的方式进行测试。

第一阶段要求被测试考生利用1-2分钟的时间进行自我介绍,主要介绍自己的优缺点、特长爱好、对专业的认识、学习志向,以及自己认为有必要向评委介绍的有关事项,但不涉及自己的姓名、毕业学校;第二阶段由评委根据考生自述内容以及针对考生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提问,考生回答。

一方面考察学生的仪容仪表(形象形体)、精神面貌、语言、逻辑思维、心理素质;另一方面考察学生观察问题和分析问题的能力以及考生对助产专业的认识、专业认知水平及对所选专业其他相关素质的展示等。

2.专业技能性测试(时间60分钟)

主要测试基础护理技术内容,100个单项选择题。

四、考核程序

1.进行专业适应性测试(笔试)

(1)按照考生类别,专业,划分考场确定座号。

时间:文化素质考试结束后,公布笔试考场号及座号。

(2)进行专业适应性测试(笔试)

时间:13:00-14:00

2.按照考场号和座号生成问答考试顺序进行问答

时间:14:00-14:20

3.问答

时间:14:30-18:00

五、计分办法

专业技能考核总分满分150分,其中,问答50分,专业技能性测试(笔试)100分。

1.问答 (50分)

要求,五官端正,仪态大方,无残疾。其中仪容仪表、精神面貌占20分;语言、逻辑思维占5分;心理素质占5分;观察问题和分析问题的能力占10分;专业认知以及能够完成全日制上课学习占10分,满分50分。

2.专业技能性测试(100分)

基础护理技术:100个选择题,每题1分,共100分。

六、成绩确定

1.问答成绩

所有专家评委对考生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问答成绩。

2.专业技能性测试成绩

根据评分标准,采取读卡器阅卷确定卷面成绩。

专业技能考核最终成绩为问答成绩与专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之和。评分结果解释权归护理学院。

七、考核督察

学院纪检监察室、绩效考核办派员全程实施监督,从专业技能测试、评委评分、评分表的收取及成绩统计的整个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二〇一七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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