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职业学院2017年春季单独招生学前教育专业技能测试实施细则
2017-04-12来源:淄博职业学院

学前教育专业2017年单独招生专业技能测试实施细则

(适用范围:春季高考考生)

根据《淄博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淄博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专业技能测试命题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考核过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文化传媒系主任任组长,相关专家、纪检等工作人员组成的专业技能考核工作组,具体负责学前教育专业技能测试考核的组织实施。

三、考核方式

春季高考考生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时间:6分钟/考生

测试采用统一现场考核方式,主要测试专业技能。通过测试,考核学生是否具备学前教育专业所需的基本技能及职业素养。

1.基本技能测试(3分钟)

(1)讲故事:要求自备一个儿童故事,考场内脱稿讲述。 (1分半钟)

(2)儿歌弹唱:要求自备三首不同儿歌(分别为G、D、F调、不少于16小节、旋律的拍子可为2/4、3/4、4/4拍子),根据现场抽取的调号所对应歌曲,背谱自弹自唱。 (1分半钟)

儿歌弹唱项目考试时,考生现场只能抽签一次,不得多次抽签。考生只需流畅、完整的弹唱歌曲一段歌词即可,时间控制在1分半钟以内:如因考生原因,中间停顿5秒以上或对同一内容重复弹唱3次,即视为不能继续弹唱,由评委喊停;在弹唱过程中,评委认为已足以评判考生的水平,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喊停;如考生弹唱时间超时,则由工作人员喊停,不影响评委对考生的评判。

另:考生需要把三首儿歌分别复印5份,将被抽取调的一首交给考场内的工作人员。

2.音乐技能测试 (器乐、舞蹈、声乐三选一) (3分钟)

器乐:考生自备乐曲一首,现场演奏。钢琴演奏程度应在车尔尼599或以上水平,中外钢琴作品均可(通俗钢琴曲除外)。其他器乐演奏程度,应相当于全国音协业余考级三级或以上水平。

舞蹈:考生现场表演自备舞蹈片段或组合一个,舞蹈种类包括民族民间舞、儿童舞、古典舞等舞蹈(音乐自备,只限使用U盘,mp3格式,不得穿演出服)。

声乐:考生自备一首声乐作品(歌曲音域不少于10度),现场演唱,唱法不限(音乐伴奏只限使用U盘,mp3格式,可清唱)。

所有考试曲目必须背谱(词)演奏(唱),规定时间内不足以展示完,评委到时喊停,不影响评委对考生的评判。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

四、考核程序

考生按照抽签顺序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时间:2016年4月15日下午13:00-18:00(根据专业报考人数调整)

地点:淄博职业学院南校区

五、计分办法

专业技能测试总分满分150分。基本技能测试80分,音乐技能测试70分。

1.基本技能测试 (80分)

(1)讲故事 (40分)

要求:普通话标准,有较强的语言组织能力和表现力(表现力包括:语气、语调、节奏、表情、肢体动作),富有童趣。

(2)儿歌弹唱 (40分)

要求:具有基本的钢琴弹奏姿势和弹奏方法,伴奏调式调性正确,且能够较合理地运用伴奏形式,并运用较科学的演唱发声方法,准确完整流畅地表现歌曲内容。

2.音乐技能测试 (70分)

要求:具有正确的演奏演唱方法,演奏演唱作品完整、连贯,音准、节奏准确,有一定的音乐表现力。舞蹈肢体动作柔韧度、协调性好,具有一定的肢体语言表达能力。

六、成绩确定

每位评委根据评分标准分别对每位考生进行独立评分,工作人员汇总所有评委的评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专业技能测试得分。

七、考核督察

学院纪检监察室、绩效考核办派人员对从专业技能测试、评委评分、评分表的收取及成绩统计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

二〇一七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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