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大庆市龙凤区教育局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2017-04-08来源: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1号)要求和黑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下发的《黑教师函〔2017〕89号》文件通知精神,为保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依法实施, 现就我区2017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对象和学历条件

(一)认定范围

凡是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龙凤区行政区域内、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申请认定时间为准)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认定对象

具有龙凤区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龙凤区(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会人员,2017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非师范教育类毕业学生。

(三)学历条件

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请程序

1、申请对象:凡符合在我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参加报考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人员的笔试和面试成绩均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才可以通过网上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并按照统一规定的教师资格申请受理认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现场确认。

2、申请时间:请于2017年4月20日00:00--4月28日23:59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根据提示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报名。

3、申请具体要求:教师资格国考合格的申请人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红色)进行网报,往届师范类毕业生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绿色)进行网报。网上申请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好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相关表格,按表中说明到有关部门盖章,按要求提交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审核。

 

(二)现场确认程序

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现场龙凤区确认时间于2017年4月24日--4月28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 ;下午13:30--16:00)期间进行,确认点在龙凤区教育局政府楼220室,我区认定机构根据工作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工作,过时不候。申报人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必须本人携带户口本原件(户籍为大庆市)或就读学校的证明(大庆市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或大庆市工作单位的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所带其他相关材料:(以下材料请按此顺序排放)

(1)《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1个,档案袋由认定人员自行准备,并在附件中下载附件2:《黑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皮》后,填写完毕粘贴于档案袋正面)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网报后网站自行下载,正反面打印);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往届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供在校期间的学业成绩单及教育教学实习能力鉴定表复印件并加盖档案存放部门公章);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2017年非师范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在校期间合格学业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要求详见省文件:附件1);

(5)由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7)由县(市、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表(1份,体检表附件中自行下载,正反面打印),凡是申报教师资格人员,建议于2017年4月17、18、19日三天时间带体检表到龙凤区人民医院体检科进行体检。

(8)一张2寸近期正面免冠正规照片,此照片要与档案袋封皮及网上申报时提交的电子版照片一致(注:背面写明姓名及身份证号最后4位)。

凡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不实或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或不实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三、几项具体政策

(一)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成绩的保留时限

按照相关要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考笔试单科合格成绩两年有效。笔试和面试均合格后获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三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二)关于教师资格受理认定工作的有关职责

我区教育局组建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专家审查委员会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人员的认定工作。

(三)关于参加国家统考成绩合格的2017年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的认定

2017年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可持在校期间合格学业成绩单进行现场确认,符合认定条件的,待取得毕业证后,凭毕业证到认定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四)关于往届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的认定

2016年以前(含2016年)已经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和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未按照相关规定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以持毕业证书及其它相关材料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历相对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

请申请人严格按照每个学科,规定的具体确认的时间进行现场确认,不按学科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的不予办理。

咨询地点为:龙凤区政府220室(龙凤区教育局人事办),咨询电话:6240812,联系人:田海洋。

大庆市龙凤区教育局

2017年4月5日

推荐信息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