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淮安市金湖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
2017-04-08来源: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适应事业单位发展需要,充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17年金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表》中对年龄有其他要求的,按《岗位表》要求执行(计算方法同上)。

3.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含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4月20日16:00)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相关资格证书,未取得的不予报名。

4.报考人员在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专业类别划分按《2017年金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目录》收入的,经金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在《目录》中所列专业相近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表》中对相关执业资格有要求的,按《岗位表》要求执行。

7.须自愿为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

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及“三支一扶计划”人员的岗位,招考对象为本县聘期已满且考核合格,现仍在县域村(居)任职的大学生村官和经我省统一选拔派遣到本县工作,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

现役军人、在读非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由金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通过网络进行,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参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由金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报名及照片上传网址:淮安人事考试网http://www.harsks.com。

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17年4月17日9:00-4月20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4月17日9:00-4月21日12:00;

缴费时间:2017年4月17日9:00-4月21日16: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即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笔试费100元/人)确认。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方视为报名成功。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电子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由金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则按比例核减计划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17年4月24日9:00—11:00。

(5)未按时在网上进行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用的视为报名无效。

3.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7年4月27日9:00—4月28日16:00;

网址:淮安人事考试网www.harsks.com;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7-83671403,0517-83668563。

(二)笔试

笔试由金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1)笔试内容详见《岗位表》,笔试总分为100分,5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2017年4月30日上午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的岗位考试时间:9:00-11:30 ; 其他岗位考试时间 :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在金湖县政府网首页“公告公示”栏公布。

(三)资格复审、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

1、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人选的确定: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确定拟参加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人选。由金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参加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人选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均进入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

进入拟参加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等;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他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的、网上报名提供虚假信息的,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进入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人员名单在金湖县政府网首页“公告公示”栏公布;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3、专业能力测试:

(1)应聘金湖县教育局岗位(岗位代码:14001)的人员进行专业能力测试,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专业能力测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2)参加专业能力测试的考生,按规定时间领取《专业能力测试通知书》。

(3)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专业能力测试通知书》。考生须携带《专业能力测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专业能力测试。

4、面试:

(1)应聘金湖县教育局岗位(岗位代码:14001)和金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岗位(岗位代码:15001-15004)的人员采取专业化面试,应聘其他岗位人员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2)参加面试的考生,按规定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

(3)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面试。

(4)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体检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应聘金湖县教育局岗位(岗位代码:14001)的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应聘金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岗位(岗位代码:15001-15004)的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应聘其它岗位的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岗位取面试成绩高者,下同),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在金湖县政府网首页“公告公示”栏公布。

体检由金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报考国家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行业(工种)岗位的考生,其身体条件还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金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7年上半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和金湖县政府网首页“公告公示”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应聘同岗位人员由金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按照拟聘用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拟聘用人员依次进行自主选岗。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选的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等出现缺额的,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金湖县纪委、监察局:0517—86882483

金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委:0517—86883668

本公告由金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7—86896952;

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517—83671403,83668563(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

金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4月7日

2017年金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2017年金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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