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昆明市盘龙区司法局招聘法律援助辅助人员招聘简章
2017-04-07来源:昆明就业网

昆明市盘龙区司法局招聘

法律援助工作辅助人员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法律援助工作,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和普及率,提高法律援助效能,保护经济贫弱和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幸福和谐新盘龙,受昆明市盘龙区司法局委托,昆明厚致百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律援助工作辅助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工性质及派驻单位

本次招聘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岗位为盘龙区法律援助工作辅助人员。

派驻的单位为:昆明市盘龙区司法局所属盘龙区法律援助中心、部分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

二、报名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分配;

(二)招收年龄范围:22至45周岁(即:1972年5月1日至1995年4月1日期间出生);

(三)身体健康、无口吃,男性身高163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

(四)具备良好的个人素质,有一定法律、信息技术及文秘技能的应、往届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五)同等条件下,下列四种对象优先聘用:

1、户籍为昆明市辖区的人员;

2、具有法律执业资格证书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证书者;

3、法学、信息技术、文秘专业人员;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经历者;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聘用:

1、曾经被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吸毒或使用违禁药品的;

3、因个人原因曾被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

4、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的;

5、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录聘用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为2017年4月6日至4月20日 ,上午9时至下午17时。

2.报名地点:

城区报名地址:昆明市民航路229号昆明人力资源中心一楼大厅8号窗口。可乘公交路线:乘26、78、103、122、149、232、K3路公交车到吴井路口或五里多村下车。

3.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1)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各1份;

(4)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三年内的属应届毕业生,不用携带);

(5)毕业三年内的大学生需提供《大专及以上学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大专及以上学校毕业生报到证》;

(6)近期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个人体检表原件;

(7)辖区派出所出具的书面政审资料原件1份;

(8)近期免冠半寸彩照5张,要求用袋装好,袋子及相片背面均需写明本人姓名。

(二)资格审查及面试

1、在报名时进行初次面试,并根据应聘人员所提供的书面个人资料进行初审后,通知审查合格者正式面试时间;

2、参加正式面试时,请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三)录用上岗

根据应聘人员的个人素质和综合审查意见择优录用;由昆明厚致百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录用人员办理相关上岗手续,试用期满后与昆明厚致百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书》。

四、工资待遇

录用的应聘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间月工资标准为1570元;试用期满后月工资标准为2400元(含个人缴纳“五险一金”,费,按人社局企业工资指导线规定的标准浮动)。

咨询热线: 63328080、15825275228

昆明市盘龙区司法局    昆明厚致百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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