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盐城市射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7-04-05来源:射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因城市建设工作需要,经县编委核准,同意使用射阳县市政服务中心(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名编制,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调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二) 盐城市内事业性质人员,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中级职称可放宽到40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高级职称可放宽到45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在盐城市内事业单位中从事相关专业工作2年以上,具备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在职人员身份;

(五)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六)报考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七)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4月10日至18日(8:30 -12:00, 14:30 -18:00)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射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人事科(射阳县人民西路66号),联系人:周晓舟,联系电话:0515-82340201,13921868836。

3、报名所需材料:凡符合上述选调条件的人员,携带个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在编在职身份证明、同意报考和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等证明,到射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场报名。

4、资格审查:射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或选调资格,并且三年内不得参加县住建局组织的各项选调考试。所有报考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县住建局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整开考比例。

(二)考试

1、笔试。笔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后,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

2、面试。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计划组织、语言表达、应变等方面能力。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取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由射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实施,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选调计划1:1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取笔试成绩高者;如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技术职称任职时间长、等级高的优先,仍然相同的,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由射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着重考察政治、业务素质及现实表现。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在同岗位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实行一次性递补,总成绩相同时,递补次序参照体检要求执行。

(四)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射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调入人员与用人单位须签订5年以上服务协议。

四、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不得弄虚作假。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射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15-82340111

0515-82309009

射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1号

附:

1、射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2、射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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