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外贸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免试申请
2017-04-01来源:山东外贸职业学院

一、免试条件

已通过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直接向我院提出录取申请,经审查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安排考生进入与获奖项目相近的专业学习。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 所院校。

二、报名

1.申请免试考生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zs.sdwm.cn进行单独招生网上报名,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不需要缴纳报名费(不能网报的考生请与我院招生办联系)。

2.在本页面下方下载《免试入学申请表》,按要求填报完整后加盖所在学校或单位公章。

3.《免试入学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获奖证书等免试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4月10日前提交或快递到我院招生办。

三、录取

学院将拟录取免试考生名单在本校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考生名单及审核材料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办理录取手续。

材料邮寄地址:青岛市李沧区巨峰路201号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 招生就业办公室(实训楼101) 邮编:266100 (邮寄请注明:免试申请材料)

联系电话:0532-55761001 55761002

免试入学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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