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南省司法厅厅直属单位统一考录公务员面试应试者须知
2017-03-31来源:河南省司法厅

1、应试者必须按照《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地点签到并按要求参加面试。凡在规定时间没有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应试者签到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

3、应试者禁止携带无线通讯工具和与面试无关的物品进入面试考场,已携带的须主动交工作人员保管,否则一经发现,作违反面试纪律处理。

4、应试者在面试期间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服从管理。应试者进入面试考点后即实行集中封闭管理,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禁止与外界人员接触。

5、面试前,应试者通过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开始后,由工作人员按顺序逐一引入面试考场。

6、应试者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考官及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家庭情况等个人信息。

7、面试过程中,应试者对考官提出的问题可在面试工作人员提供的草稿纸上作记录;没听清提问的,可要求考官再重复一遍。应试者开始答题时需向考官报告“开始答题”,答题结束时要报告“回答完毕”。规定时间到,应试者须及时停止答题。

8、面试结束后应试者立即离开面试室。离开时不得带走面试题本、草稿纸等任何面试资料。

9、为确保面试的公平、公正,由于职位代码为3000502的职位应试人员较多,需在不同面试组参加面试。对该职位应试者原始面试成绩采取“二次平均法”进行平衡,平衡后的成绩为面试成绩。

10、应试者违纪,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宣布取消面试资格或宣布面试成绩无效。凡在考场内严重扰乱面试秩序,辱骂考官及工作人员,威胁他人安全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1、应试者参加面试时,禁止着警服等制式服装,不准携带武器。

12、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13、请认真核对《面试通知单》上填写的面试时间及组别是否与《面试考生分组情况一览表》相一致,如不一致请当场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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